商丘市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中国地名演变手册》第708页(604字)

位于东经115°38′、北纬34°26′。

民国时期,商丘为特等大县,商丘市的位置为当时商丘县的第八区。

①1912年称商丘县;1948年商丘县解放,城区置商丘市,农村地区置商丘民主县。②1949年2月,商丘民主县与商南县合并,建商丘县。③1949年3月,撤销商丘市,城关划归商丘县,原朱集镇改置朱集市。④1950年5月商丘县城关恢复商丘市,市、县分治。⑤1951年8月,商丘市、朱集市合并,称商丘市(县级),隶商丘专区。⑥1954年撤销谷熟县,一部分并入商丘县,另一部分并入虞城县。⑦1961年4月,市县分治,建商丘市、商丘县。⑧1997年6月10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商丘地区、县级商丘市、商丘县,设立地级商丘市。

下设梁园区和睢阳区。

商丘民主县 见708页“商丘市”。

商丘地区 见708页“商丘市”。

商丘县 见708页“商丘市”。

商州 见708页“商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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