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工业技术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常见有毒和危险化学品手册》第181页(2064字)

【别名】 苯基甲烷。

【理化性状】 甲苯(C6H5CH3,C7H8)为无色透明液体,有类似苯的气味。能溶于乙醇、苯和乙醚,不溶于水。分子量92.14,凝固点-94.5℃,沸点110.7℃,折射率1.497(20℃),闪点4.4℃,相对密度范围(20/4℃)0.8650~0.8670(分析纯)、0.8630~0.8670(化学纯)。

【危险情况】 (1)本品有中等毒性,吸入、摄入和皮肤吸收会引起中毒,过度吸入蒸气会由于呼吸器官中枢麻痹而导致死亡;对眼、皮肤和粘膜、呼吸器官有较强的刺激性。(2)易燃,有较大的燃烧和爆炸危险,燃点536℃,蒸气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爆炸极限1.27~7%。蒸气重于空气(在37.8℃时蒸气-空气密度为1.2)。因此,能扩散到相当距离外的火源处点燃,并将火焰传播回来,引起火灾。空气中的容许浓度,我国卫生标准规定为100mg/m(1),美国为100ppm(375mg/m3)。

【不相容性】 与强氧化剂不相容。

【用途和接触机会】 用作色谱分析标准物质,电子工业清洗剂;用于水分的测定,恒温干燥箱作校正温度计的标准,染料、香料、苯甲酸、苯甲醛和其他有机化合物的合成;用于苯的制造;用作汽车和航空燃料的成分,代替苯作溶剂,如油漆、喷漆、染料、油酯、树脂、橡胶和油墨等行业;还用作原料,制造二异氰酸甲苯酯、酚、硝基甲苯、苯甲酸、糖精、合成涤纶、树脂、炸药等均接触甲苯。煤焦油及石油的分馏中有甲苯、苯和二甲苯三者共存。炼油厂的操作工、机泵维修工、取样分析工、计量工、装车工等均有机会接触。

【侵入途径】 蒸气吸入,液体经皮肤吸收,摄入,与皮肤和眼接触。

【侵害部位】 中枢神经系统,皮肤。

【有害影响和中毒症状】 本品能较强地刺激眼、呼吸道和皮肤。与液体反复或长时间接触能引起皮肤脱脂,导致皮肤干裂。液体溅入眼中,引起刺激作用和可逆性损害。

短时接触高浓度的甲苯主要抑制中枢神经系统,症状有头痛、眩晕、易疲劳、无力、倦睡,甚至共济失调、蹒跚步态、虚脱、昏迷等。长时间吸入过量蒸气,会由于呼吸器官中枢麻痹而导致死亡。

【急救】 此化学品如进入眼中,立即用水冲洗;如接触皮肤,迅速用肥皂和水洗净;如有人大量吸入,立即移离现场至新鲜空气处,必要时,进行人工呼吸;如误被吞服,给予医学注视,不诱致呕吐,请医生治疗。

【防护措施】 操作时应穿适当工作服,戴防护眼镜,以防止眼和皮肤与之接触。工作服如被弄湿或受到污染,立即脱去,以避免燃烧危险。

【医学监护】 就业前和定期体检时应对皮肤、中枢神经系统以及肝和肾功能作检查。

【测定方法】 在空气中的测定:用活性炭吸附,CS2处理,气相色谱法分析。

在水中的测定:先用惰性气体清洗,继之以光致电离检测的气相色谱法或气相-质谱联用法分析。

【贮存】 用玻璃瓶、铁皮罐或铁桶盛装,防止机械性损坏。置阴凉处、密封保存,最好使用露天或附建的仓库,室内仓库须是标准的易燃液体专用库。与氧化剂隔开。

【运输要求】 一级易燃液体。危规号:61039。运输时容器上须标有“易燃液体”标记。

【灭火措施】 发生火灾时,用CO2、干粉灭火剂或泡沫灭火。用水扑救无效,但可用水使处在火中的容器保持冷却。

【废弃物建议处理方法】 焚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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