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拉古
书籍:世界史手册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浙江人民出版社《世界史手册》第174页(552字)
【介绍】:
①提比略·格拉古(Tiberius Gracchus,公元前163-前132),古罗马政治家。公元前133年任保民官。为缓和土地问题和增强军队的战斗力,他参照李锡尼-绥克斯图旧法提出土地法案,每人占有公有地不得超过500犹格,全家不得超过1000犹格,其余土地交归国家,分成每块30犹格的份地,分与无地农民,不得出售。法案通过后,设三人委员会执行。遭元老贵族激烈反对,被害身死。②盖约·格拉古(Gaius Gracchus公元前153-前121),古罗马政治家。提比略·格拉古之弟。公元前123年和前122年连续当选保民官,继承其兄的改革。恢复土地法。并提出更为广泛和激烈的一系列立法:粮食法(把粮价降低一半售与城市贫民)、审判法(从骑士中任命陪审官)、行省法(把小亚细亚的包税权交给骑士)等。以此争取骑士阶层和城市平民。公元前122年提出给被征服的意大利人公民权的法案,不为罗马公民所接受。同年,第三次竞选保民官落选。卸任后被元老贵族雇佣的暴徒所杀害。格拉古兄弟是罗马共和国晚期民主运动的领导人。他们站在奴隶主阶级立场所进行的改革,打击了元老贵族,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破产农民的土地要求,对罗马社会的发展起了促进作用,在古罗马历史上有其进步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