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

出处:按学科分类—医药、卫生 第二军医大学出版社《精神疾病现代药物治疗手册》第18页(554字)

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是指个体来自体外且可显着影响精神活动,并可导致依赖的物质所导致的精神障碍,主要包括急性中毒、依赖综合征、(伴或不伴谵妄的)戒断综合征、精神病性障碍、遗忘综合征及痴呆等,对某一物质,这些表现可归纳到一起,例如统称为酒精所致精神障碍、阿片类物质所致精神障碍、镇静安眠药所致精神障碍等。常见的精神活性物质有酒类、阿片大麻类、镇静安眠抗焦虑药、麻醉药、兴奋剂、致幻药和烟草等。

【症状标准】

(1)有精神活性物质进入体内的证据,并有理由推断精神障碍系该物质所致;

(2)出现躯体或心理症状,如中毒、依赖综合征、戒断综合征、精神病性症状及情感障碍、残留性或迟发性精神障碍等。

【严重标准】社会功能受损。

【病程标准】除残留性或迟发性精神障碍之外,精神障碍发生在精神活性物质直接效应所能达到的合理期限之内。

【排除标准】排除精神活性物质诱发的其他精神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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