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静催眠药

出处:按学科分类—医药、卫生 第二军医大学出版社《精神疾病现代药物治疗手册》第214页(1177字)

镇静与催眠是中枢神经的两种不同的抑制程度。由小剂量或轻药效引起镇静效果的药品称为镇静药;中等剂量或作用强而短,给药后起到催眠作用的药物称为催眠药。然而,有些药品却在小剂量时起镇静,中剂量起催眠,而大剂量时则起麻醉作用。有些还起抗惊厥作用。

睡眠是一种生理情况,每个人都需要睡眠来恢复一天的疲劳。睡眠需要的时间因年龄和个体不同而异,一般来说,儿童需要多一些,通常需要8~10h,老年人需要少一些,5~6h即可满足。然而有些成年人,每天睡眠1~2h亦可满足需要。睡眠过程是人类的重要生理过程,根据脑电图描记和眼球运动,可分为以慢波活动为主的慢波睡眠相和快速眼动相(rapid eye movement sleep,REMS)。慢波睡眠相又称为非快速眼动相(NREM),该时相中,睡眠由浅入深,依次分为:嗜睡期(Ⅰ)、浅睡期(Ⅱ)、中度睡眠(Ⅲ)和熟睡(或称深睡)期(Ⅳ),该时相睡眠一般持续60~90min,然后即进入快速眼动相睡眠,即快速睡眠。此期眼球快速运动,但各种感觉功能进一步减退,以致难以唤醒,骨骼肌肉几乎完全松弛,肌张力降低,腱反射降低,此时睡眠程度最深。一般来说,快速眼动相(REMS)睡眠时间持续25min,然后又进入非快速眼动相(NREM)睡眠,如此形成正常的睡眠周期。一般正常人,每晚有4~6个睡眠周期。正常的睡眠周期对于肌体疲劳,特别是体力劳动的恢复十分必要。重体力劳动后,慢波睡眠的第Ⅳ期可以延长。

催眠药是用以帮助人们睡眠的药物。这类药物的理想要求应当是:①缩短入睡时间,即缩短睡眠诱导期;②延长睡眠时间,并加深睡眠深度;③不改变REMS和NREM的比例。如果某一种药物,它延长了睡眠时间,但抑制了REMS,在停药后会引起REMS的延长或反跳,病人会因此而多梦。所以这种催眠药就不算理想的催眠药。

催眠药和镇静药均易发生耐药性和依赖性,因此均应避免长期服用或选择多种药物交替使用。许多具有长效作用的镇静药和催眠药有宿醉效应,即在服用催眠药后的次晨,醒后感到头昏、疲劳等症状。过量镇静或催眠药可引起急性中毒,出现不同程度的呼吸抑制,严重者甚至死亡。

按照化学结构,催眠药或镇静药的药品可分为下列5类:①巴比妥类,包括超短效、短效、中效及长效的巴比妥类药物;②醛类,如水合氯醛;③苯二氮类,包括地西泮(安定)、氟西泮(flurazepam)、硝西泮等;④其他类,包括氨基甲酸类如甲丙氨酯(安宁),溴化物如溴化钠、溴化钾;⑤环吡咯酮类药物,如佐匹克隆(zopiclone)被认为是新一代的催眠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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