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加工装配业务的核算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企业管理出版社《涉外会计实用手册》第225页(7761字)

一、对外加工装配业务的概述

1.对外加工装配业务的概述

我国对外的来样加工、来料加工、来件装配业务,简称对外加工装配业务。这项业务的基本内容是指外商提供一定的样本、样品、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有偿或无偿提供某些设备,由我方工厂按对方的要求进行加工装配,成品交给对方销售,我方收取工缴费。外商提供有偿设备价款,我方用工缴费偿还。加工装配业务主要是利用国外资金来开展业务,我方不垫付任何外汇资金。

(1)来样加工。来样加工是国际贸易中的一种灵活作法。贸易双方商定条件,由一方提供商品的款式、图案、花色、规格、包装装璜等具体要求,另一方根据对方要求,用自己的原材料、包装材料等加工成生产成品,也可以根据生产需要,由来样一方提供一定的辅料和包装材料,成品归来样一方销售或使用。开展来样加工便于使商品的花色、品种适应国际市场的需要,增强竞争能力。

(2)来料加工。来料加工在国际上称为加工贸易,内容是一方提供原料、辅料或元件、部件,另一方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劳力加工为成品,或装配成件交还对方,收取加工费的一种经营方式。

(3)来件装配。是指在国际贸易中,由外国企业提供零配件、元器件和装配用的工具设备,由本国企业进行装配,产品全部或部分交对方销售,本国企业提取加工费的一种贸易方式。

2.对外加工装配业务的形式

我国对外加工装配业务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外贸公司与承接加工装配业务的工厂联合对外签订合同,由工厂负责办理来料、来件和设备的进口以及加工装配成品的出品,我方收取工缴费。

(2)外贸企业和外商对进口的来料、来件和出口的加工装配成品分别作价,分别签订合同,进口料、件的价款在出口成品的价款中扣除,我方净得工缴费。

(3)外贸企业直接与外商签订加工装配合同,进口的来料、配件交由工厂加工装配,由外贸企业收取工缴费。外贸企业和工厂按购销关系办理。

(4)外贸企业代工厂对外洽谈,签订合同,由工厂负责加工装配,收取工缴费。外贸企业向工厂收取服务费。

(5)沿海一些市、县成立了加工装配服务公司,统一办理对外加工装配项目。

3.对外加工装配业务的有关规定。主要有:

(1)加工装配如产品达不到外商要求,可引进必要的设备。但设备价款不得超过工缴费总额的20%,或归还设备款不得超过每批工缴费收入的20%。如果设备价款超过上述规定,应按补偿贸易办法办理。

(2)加工装配企业所得的纯收入,从第一笔合同收汇时算起,三年内免征工商税,免缴利润。

(3)加工装配所需的原料、材料、辅料,包装物料、零部件、设备的进口和加工装配成品的出口,一律免征关税。

(4)外商提供的原材料可以不作价,只收取工缴费,也可以各作各价,但均应以使用同一币制为原则。

4.加工装配业务外汇资金使用应注意的事项

为贯彻利用外资的方针,加工装配业务以不使用任何外汇资金为原则,为此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对外商提供的原材料以及引进的设备,进口费用应由对方负责,作价时均应以到岸价计算。

(2)来料加工作价进口的原材料,外商如要求结算货款时,除外商预付成品货款或提供光票信用证外,只能使用远期托收和信用证方式,也可使用银行保证方式,但其期限均须掌握在出口成品收妥货款以后。

(3)应收出口成品的货款和工缴费,除即期信用证或预收者外,对远期应收货款应争取使用离岸价,以避免长期垫付外币费用。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考虑支付佣金。

5.外贸企业研究和签订加工装配合约时应注意事项。主要有:

(1)承接加工装配业务的企业,在生产上应以保证国家计划的完成为前提,国外客户对我有配额限制的商品,除经主管配额单位同意者外,原则上不得占用我国配额。

(2)对外商提供的原材料,引进的设备以及我方加工的成品或抵偿的商品,均必须明确规定品种规格、质量要求和包装条件、技术标准、交贷进度、运输方式、验收方法等具体内容。

(3)承接来料加工的企业必须加强工缴费收入的核算、生产成本的核算以及人民币和外币支付国内、外销售费用的核算。特别应注意制订耗料定额和合理损耗率,并按规定外汇牌价计算以不亏损为原则。

(4)外贸企业代理系统内外加工厂办理加工装配业务,不承担垫支一切贷款和一切外币、人民币费用,均应由工厂自行负担。如必须由外贸企业代垫时,应按实际支出数及时向工厂收回,外币费用可以从工缴费收入中扣回,如无法扣回时,应由工厂从留成外汇或地方外汇中归还。

(5)外贸企业代理公司办理加工装配业务,应按工厂,企业的外汇净收入扣收2%外汇手续费。

二、对外加工装配业务的核算

1.加工装配业务的核算会计科目。主要有:

(1)外商提供无价原材料、辅料等,在表外科目“外商来料”、“拨出来料”科目核算数量;有价的在“原材料”、“应收外汇帐款”科目核算;提供有价设备在“其它库存商品”、“应收外汇帐款”科目核算。

(2)外贸企业加工装配业务的对外出口商品的销售收入(包括工缴费)通过“加工补偿出口销售”科目核算;外贸自属加工厂进行加工装配业务应增设“加工补偿销售”科目核算。

2.有关手续费的计算方法

(1)外贸手续费。主要内容有:

①外汇手续费=(工缴费总额-偿还设备款-垫付国外运、保费-银行外汇手续费)(原币)×外汇手续费率×外汇牌价

②人民币手续费=偿还设备价款(原币)×外汇牌价×人民币手续费率

(2)银行手续费。主要有:

①外汇手续费=(工缴费总额-偿还设备价款-垫付国外运、保费)(原币)×外汇手续费率×外汇牌价

②人民币手续费=偿还设备价款(原币)×外汇牌价×人民币手续费率

3.加工装配业务的帐务处理

现按加工装配业务的方式列会计分录如下:

(1)代理加工方式。这种方式的做法是由外贸企业代签合同,代办进出口手续费,由系统外工厂直接承担生产责任,外贸企业与工厂之间是代理关系,只按规定收取一定比例的外汇手续费及人民币手续。

[例9]华通进出口公司从国外进口不计价原棉20吨,外商提供价值2000美元的生产设备,外贸公司以代理方式交某工厂加工,其帐务处理方法如下:

①收到外商来料时,记:

贷:外商来料——客户——原棉20吨

②将来料拨交工厂时,记:

借:拨出来料——其工厂——原棉20屯

③加工产品的出口发运,向银行交单收汇结汇款在帐外登记。

④银行划来外贸外汇手续费313.05美元;抵扣设备人民币手续费141.30元;代垫国外运、保费2078美元,美元汇率1∶4.71,其帐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11403.15

贷:代购代销收入(外汇手续费) 1474.47

贷:应收帐款(国外运、保费) 9787.38

贷:代购代销收入(人民币手续费) 141.30

⑤冲销外商来料和拨出来料表外科目。

借:外商来料——某客户——原棉20吨

贷:拨出来料——某工厂——原棉20吨

⑥支付国外运、保费时,记:

借:应收帐款 9787.38

贷:银行存款 9787.38

(2)委托加工方式。实际业务活动中,外商提供原材料有计价和不计价两种方式,现分别进行核算如下:

①外商提供不计价原材料

外商提供所需的一切原材料、辅料、主件、配件、包装材料等不计价,由外贸企业组织生产并向外商收取外汇工缴费。

[例10]华通进出口公司与国外厂商签订合同,组织来料一批,以委托方式交由某工厂进行加工装配。合同规定原料一次拨付,产品加工完成后一次交验出口,加工费30000元。做如下会计分录:

①收到国外来料和拨交工厂来料的会计分录同本节(1)。

②工厂加工完成,交来成品,支付加工费时,记:

借:加工商品 30000.00

贷:银行存款 30000.00

同时,登记表外科目

贷:拨出来料——某客户——×品名数量

③成品直接出口,向银行交单向国外收汇工缴费20000美元,汇率1∶4.71。做如下会计分录:

(USD20000)

贷:加工补偿出口销售 94200.00

同进结转商品销售成本

借:商品销售成本 30000.00

贷:加工商品 30000.00

④收到银行结汇水单,国外客户汇来工缴费20000美元,扣除银行外汇手续费2.5‰,当日美元1∶4.71,做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93,964.50

借:财务费用 235.50

贷:应收外汇帐款——某客户

(USD20000)94200.00

⑤支付国外运费1000美元,保险费50美元,美元汇率1∶4.71,做如下会计分录:

贷:银行存款 4945.50

贷:加工补偿出口销售

-加工 4945.50

(2)外商提供计价原材料。

[例11]某外贸公司与国外厂商签订合同,承担加工2400双男鞋帮面业务,国外厂商提供原材料皮革240张,作价6100美元。

①当日美元汇率为1∶4.72,其会计分录为:

借:原材料-牛皮革 28792.00

贷:应付外汇帐款-某客户 28792.00

②采取委托加工方式,将牛皮革拨交加工厂时,其会计分录为:

借:加工商品 28792.00

贷:原材料-牛皮革 28792.00

③加工厂完成男鞋帮面加工任务,支付加工费5500元时:

借:加工商品 5500.00

贷:银行存款 5500.00

④加工厂直接将男鞋帮面2400双装船出口,外贸企业向银行办理交单,抵偿牛皮革作价款,收取工缴费9302.38美元。当日美元汇价1∶4.72。其帐务处理如下:

借:应收外汇帐款

-某客户(结汇部分) 15115.23

借;应付外汇帐款(抵偿款) 28792.00

贷:加工补偿出口销售 43907.23

同时结转商品销售成本,记:

借:商品销售成本 34292.00

贷:加工商品 34292.00

⑤收妥结汇,银行扣除2.5‰外汇手续费扣除1.25‰人民币手续费,余款存入外贸帐户。当日美元汇价1∶4.72,其会计分录为:

银行外汇手续费=(9302.38-6100-28.80)×2.5‰×4.72=37.43元

银行人民币财务费=(6100×1.25‰)×4.72=35.99

借:银行存款 15041.81

借:财务费用(银行外汇手续费) 37.43

借:财务费用(银行人民币财务费) 35.99

贷:应收外汇帐款-某客户 15115.23

⑥支付保险费28.80美元,美元汇价1∶4.72,其会计分录为:

贷:加工补偿出口销售 135.94

贷:银行存款 135.94

附:加工装配业务结汇联系单(见图表2-11-2)。

图表2-11-2

加工装配业务结汇联系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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