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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摘自GB4789.2)

出处:按学科分类—工业技术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软饮料工业手册》第1007页(3258字)

(一)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中菌落总数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食品中菌落总数的测定。

(二)术语

菌落总数是指食品检样经过处理,在一定条件下培养后(如培基成分、培养温度和时间、pH、需氧性质等)所得1mL(g)检样中所含菌落的总数。本方法规定的培养条件下所得结果,只包括一群在营养琼脂上生长发育的嗜中温性需氧的菌落总数。

菌落总数主要作为判定食品被污染程度的标志,也可以应用这一方法观察细菌在食品中繁殖的动态,以便对被检样品进行卫生学评价时提供依据。

(三)引用标准

GB4789.28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染色法、培养基和试剂

(四)设备和材料

(1)温箱 36±1℃。

(2)冰箱 0~4℃。

(3)恒温水浴 46±1℃。

(4)天平。

(5)电炉。

(6)吸管。

(7)广口瓶或三角瓶 容量为500mL。

(8)玻璃珠 直径约5mm。

(9)平皿 直径为90mm。

(10)试管。

(11)放大镜。

(12)菌落计数器。

(13)酒精灯。

(14)均质器或乳钵。

(15)试管架。

(16)灭菌刀或剪子。

(17)灭菌镊子。

(五)培养基和试剂

(1)营养琼脂培养基 按GB4789.28中4.7规定。

(2)磷酸盐缓冲稀释液 按GB4789.28中3.22规定。

(3)生理盐水。

(4)75%乙醇。

(六)检验程序

菌落总数的检验程序如下:

(七)操作步骤

1.检样稀释及培养

(1)以无菌操作,将检样25g(或mL)剪碎置于含有225mL灭菌生理盐水或其他稀释液的灭菌玻璃瓶(瓶内预置适当数量的玻璃珠)或灭菌乳钵内,经充分振摇或研磨做成1∶10的均匀稀释液。

固体检样在加入稀释液后,最好置于均质器中以8000~10000r/min的速度处理1min,做成1∶10的均匀稀释液。

(2)用1mL灭菌吸管吸取1∶10稀释液1mL,沿管壁徐徐注入含有9mL灭菌生理盐水或其他稀释液的试管内(注意吸管尖端不要触及管内稀释液),振摇试管,混合均匀,做成1∶100的稀释液。

(3)另取1mL灭菌吸管,按上条操作顺序,做10倍递增稀释液,如此每递增稀释一次,即换用1支1mL灭菌吸管。

(4)根据食品卫生标准要求或对标本污染情况的估计,选择2~3个适宜稀释度,分别在做10倍递增稀释的同时,即以吸取该稀释度的吸管移1mL稀释液于灭菌平皿内,每个稀释度做两个平皿。

(5)稀释液移入平皿后,应及时将凉至46℃营养琼脂培养基(可放置于46±1℃水浴保温)注入平皿约15mL,并转动平皿使混合均匀。同时将营养琼脂培养基倾入加有1mL稀释液的灭菌平皿内作空白对照。

(6)待琼脂凝固后,翻转平板,置于36±1℃温箱内培养48±2h。

2.菌落计数方法

做平板菌落计数时,可用肉眼观察,必要时用放大镜检查,以防遗漏。在记下各平板的菌落数后,求出同稀释度的各平板平均菌落总数。

3.菌落计数的报告

(1)平板菌落数的选择 选取菌落数在30~300之间的平板作为菌落总数测定标准。一个稀释度使用两个平板,应采用两个平板平均数,其中一个平板有较大片状菌落生长时,则不宜采用,而应以无片状菌落生长的平板作为该稀释度的菌落数,若片状菌落不到平板的一半,而其余一半中菌落分布又很均匀,即可计算半个平板后乘2以代表全皿菌落数。平皿内如有链状菌落生长时(菌落之间无明显界线),若仅有一条链,可视为一个菌落;如果有不同来源的几条链,则应将每条链作为一个菌落计。

(2)稀释度的选择

①应选择平均菌落数在30~300之间的稀释度,乘以稀释倍数报告之(见表中例1)。

②若有两个稀释度,其生长的菌落数均在30~300之间,则视两者之比如何来决定。若其比值小于或等于2,应报告其平均数;若大于2,则报告其中较小的数字(见表中例2及3)。

③若所有稀释度的平均菌落数均大于300,则应按稀释度最高的平均菌落数乘以稀释倍数报告之(见表中例4)。

④若所有稀释度的平均菌落数均小于30,则应按稀释度最低的平均菌落数乘以稀释倍数报告之(见表中例5)。

⑤若所有稀释度均无菌落生长,则以小于1乘以最低稀释倍数报告之(见表中例6)。

⑥若所有稀释度的平均菌落数均不在30~300之间,其中一部分大于300或小于30时,则以最接近30或300的平均菌落数乘以稀释倍数报告之(见表中例7)。

(3)菌落数的报告 菌落数在100以内时,按其实有数报告,大于100时,采用二位有效数字,在二位有效数字后面的数值,以四舍五入方法计算。为了缩短数字后面的零数,也可用10的指数来表示(见表5-3-2中“报告方式”栏)。

表5-3-2 稀释度选择及菌落数报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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