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当代中国社会科学手册》第78页(754字)

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科学地总结了近年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实践经验,吸取了思想理论界的研究成果,是指导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纲领性文献。精神文明建设的提出是中国共产党对科学社会主义学说的重大发展。根据中央《决定》的精神,理论界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几个主要问题进行了深入、系统的研究。

(1)关于文明概念的涵义。一种意见认为,文明是人类开化、进步状态,衡量文明程度的标准,主要是人类离开动物界的程度;另一种意见认为,人类文明主要不是对人的判断,而是对人类社会或社会生产方式的整体与综合的判断,因此,必须把文明同社会形态联系起来考察。

(2)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基本特征问题。一种意见认为,在公有制基础上形成的集体主义精神,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基本特征;另一种意见认为,实现人的彻底解放,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基本特征;再一种意见认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基本特征应该是共产主义的思想体系。论述这方面问题的着作和文章有:空军政治部宣传部编的《克思主义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国防大学出版社,1986年)、中共中央党校科学社会主义教研室编的《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中央党校出版社,1982年)、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刘武生等编的《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人民出版社,1986年)、周积泉的《文明概念刍议》(《社联通讯》〈上海〉1983年第8期)、石仲泉的《科学地把握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关系》(《解放日报》1982年10月20日)、《努力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红旗》1982年第19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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