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辅助厅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山大学出版社《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通览》第142页(210字)

司法辅助厅的权限为在司法诉讼、刑事侦察、鉴定、勘验、侦讯方面和其他事宜上向检察院司法官提供协助,以及进行司法档案的管理。

司法辅助厅负责接受法人、其他团体组织和个人的检举书信、亲身举报和以其他方式进行的举报。

司法辅助厅亦负责法律咨询,以及依法协助提供法律规定的司法援助。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