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价值的鉴定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商业出版社《新世纪工会办公室实务操作大全上卷》第419页(1097字)

一、档案价值鉴定的内容

一般地说,档案价值的鉴定工作包括鉴定档案的价值和真伪。目前,在工会档案馆(室)业务工作中经常进行的鉴定工作主要是指前者。档案价值鉴定工作是档案馆按照一定的原则、标准和方法,判定档案的价值,确定档案的保管期限,剔除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予以销毁的一项档案业务工作。

档案价值基础性工作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制定档案价值的统一标准及各种类型的档案保管期限标准。

(二)具体分析档案的价值,划分和确定不同保存价值的档案的保管期限。

(三)选出无保存价值的和保管期满的档案予以销毁。

(四)以及围绕上述工作而开展的一系列鉴定组织工作。

概括上述内容,主要是确定哪些档案需要保存和保存多长时间,哪些档案无须保存即可销毁。

二、文书档案鉴定的原则

工会档案价值鉴定工作的原则是:必须从国家和人民的整体利益出发,用全面的、历史的、发展的观点,判定工会档案的价值。

三、决定档案价值的因素

从工会档案价值鉴定工作的内容及其目的来看,其主要任务就是挑选和确定哪些档案需要保存,以及保存时间的长短,从一定意义上说,鉴定档案的价值就是鉴定档案的保存价值。一般地说,档案的保存价值是由其对社会主义事业的现实作用以及长远的历史作用所决定的。或者具体地说,某一部分档案、某个案卷、某份档案文件的保存价值,是由档案自身的特点和社会利用的需要两个方面的因素所决定的。

决定档案保存价值的两个方面的因素,是互相促进、相辅相成的。档案客体,是档案社会价值的物质承担者;利用档案的需要,则是实现档案价值的社会条件。上述两个方面的因素,都是客观存在的。鉴定档案的保存价值,就是通过鉴别、分析决定档案保存价值的客观因素,全面地、充分地估计和预测某一部分、某一案卷、某一份文件是否具有作用,具有多大的和什么样的作用,以及这种作用的时限,进而确定它们是否需要继续保存,以及需要保存多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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