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世后我国劳动力市场基本情况分析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商业出版社《新世纪工会办公室实务操作大全下卷》第949页(3208字)

进入新世纪,中国经济和社会领域面临的第一个严峻挑战就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无疑,加入WTO将在很大程度上促进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体系的融合,有利于扩大我国的出口贸易和促进企业发展,从而有利于我国开放型经济的形成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完善。然而,随着入世将要采取的削减关税、开放服务贸易市场等政策,外国资本的大量进入将成为可能。在这种形势下,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中国的劳动力市场必然面临冲击和影响。

这种影响将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在城镇劳动力市场方面,随着入世后劳动就业的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入世之前城镇劳动力市场中固有的就业矛盾将进一步加深,从而影响职工的就业权益。

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的就业矛盾主要表现为总量性矛盾和结构性矛盾相结合的特点。在人口众多、劳动力供给丰富、劳动力总量供大于求的同时,经济结构、产业结构调整过程带来的劳动力供需之间的结构性矛盾也日益突出出来。从长期来看,中国加入WTO以及削减关税、贸易和投资自由化和对外国开放国内部门会带来巨大的效益。按照中国的比较优势,从资本密集型部门到劳动密集型部门重新配置资源,也会在同样的增长速度下产生更多的就业机会。大多数研究估计,加入WTO从长期来说将使中国的GDP大约每年增加1%到2%。同时,GDP上的所得也将会转化成为更多的就业机会。大多数的工作机会预期会产生在纺织、服装、电子、肉类、奶制品和服务等部门。然而,加入WTO的积极作用需要时间去实现。

短期之内,由于全面正式履行对WTO的承诺之前,有一段三至五年的缓冲期可以继续维持原来的政策,在此期间,许多部门不会上受到太大的冲击,就业机会不会马上减少很多。但是,随着削减关税、取消关税壁垒、允许外国参与大部分部门等承诺的兑现,会给许多行业带来挑战。虽然20世纪90年代的关税改革会降低中国加入WTO的调整成本,但在今后几年中,特别是汽车业、银行业、保险业和电讯业等部门仍会遇到挑战。尤其是一些制造业部门,当初在我国的发展不是市场选择的结果,而是政府行为、实行赶超战略的结果。政府曾经给予它们多种保护政策,如关税和非关税的贸易壁垒、国内的产业组织政策、巨额财政注资和银行借贷等,以使其避免来自国际和国内市场的竞争。可是,这些部门并没有因此而发展成熟并进入高效阶段。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将处于劣势的制造业部门,基本上分布于国有企业中。履行WTO协议后,政府将不再能够运用政策手段继续对这些产业实行保护,因而这些部门将会面临严重挑战和裁员压力。这种压力将与目前正在进行的下岗人员出中心、下岗与失业逐步并轨的举措,几乎同时发生。据劳动保障部门有关人士估计,入世初期,我国城镇失业率有可能比目前水平升高一倍,达到7%以上。

其次,在农村方面,加入WTO后,农业贸易自由化以及给农产品进口准入的承诺,将会使一部分国内产品被进口品所替代,从而减少农民收入和就业机会。经济较发达地区的农民可以转向一些劳动力较密集的农产品深加工,但在相对落后的内陆省份,农民由于缺乏知识、技术和基本设施而会受到更多限制。目前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数量约为1亿左右,农村劳动力将面临就业需求减少和素质要求提高的双重压力。因此,有人估计,今后每年流向大中城市的农民工将由1999年的4千万人激增到5千万人以上。这势必给城市造成更大的就业压力。

再次,随着加入WTO后经济结构变化和调整进程的加快,原本就处于分割状态的我国劳动力市场,将呈现更加弹性化、灵活化的发展趋势,以及市场层次上的复杂化、多元化特点。这也是经济全球化下劳动力市场的发展趋向。以德国为例,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有社会保障和劳动合同的持久劳资关系持续减少,目前在全部就业者中只占三分之二。加入WTO后,我国劳动力市场的复杂化、灵活化将主要表现为,一是以大量外资企业高薪聘用的从事高新技术、高智力服务的人才为主体的高级劳动力市场,和从事简单劳动的体力劳动者为主体的劳动力市场之间的分化将日趋严重;二是由于在一定时期内城乡劳动力市场持续处于分割状态,城镇劳动力和农村劳动力之间,在劳动条件和分配等方面的差距将继续存在甚至有所扩大;三是弹性就业和非正规就业形式的增加,将使得劳动合同多样化、职工队伍复杂化,协调劳动关系、处理劳动争议的难度加大。

劳动力市场的上述变化对我国职工队伍必将产生重要影响。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对于资本来说,处于分割状态并且尚未发育成熟的劳动力市场,有利于其对廉价劳动力的利用;然而对于职工权益而言,则会带来更多的问题。加入WTO后短期之内,我国劳动力市场的上述变化,将直接导致人们在劳动领域,特别是有关职工的就业、工资、社会保障等权益方面,面临许多新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职工队伍的分化将更加明显,社会分配和职工收入的差距有可能进一步拉大,可能出现新的社会边缘群体,将给我国社会发展带来不稳定因素。应当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间、行业间、地区间工资收入有差别,是一个竞争社会的正常现象。然而,根据有关报道,目前我国的收入分配差距过大,反映收入分配差距的基尼系数已达到国际公认的警戒线。据国家统计局2000年对我国4万个城镇居民家庭收入情况的调查显示,20%的高收入者拥有相当于42.5%的社会财富。据有关部门的分析,收入分配存在这种差距的主要原因在于,处于上升阶段的新兴行业、高科技行业与处于萎缩阶段的某些传统行业之间收入差距不断拉大;不同经济类型企业职工工资绝对差距拉大。可以预见,如果没有有力的政策措施,加入WTO之后,社会分配和职工收入的差距有可能进一步加大,城镇低收入且收入不稳定的新贫困阶层的形成,以及从农村转移出来的弱势劳动者群体,将给维护职工权益工作带来更大难度。

2.随着城市中弹性和非正规就业方式的增多,以及职工队伍中不同群体之间利益差距扩大,不同类型职工的愿望和要求也将日益呈现多元化的特点。这些都将给职工权益的维护以及工会的组织工作增加难度。另一方面,非公有制经济迅速发展,是加入WTO后的必然趋势,然而这也是目前我国工会工作中最为薄弱的部分。到2000年底,全国职工队伍总数为2亿多人,而工会会员数不到1亿人,还有1亿多职工尚未组织到工会中来,其中有相当数量职工集中在新建立的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对于劳动力市场中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关系的运作,如就业条件、工资决定等问题,影响力尚十分有限。

3.与下岗和失业的并轨使城市登记失业率有较大提高的同时,将逐步取消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并由社会化失业保险取而代之。这给社会保险基金和政府财政带来更大压力,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支撑能力形成考验。

4.加入WTO后,将有更多的国际因素影响到劳动力市场、企业劳动关系以及职工权益的保障。据统计,全球500强跨国公司中,目前已经有近400家直接进入了中国市场。加入WTO后,这个数字必然还要增加。国际劳工标准、国际惯例、跨国公司经营规则与我国劳动标准和管理的接轨,外来投资商和我国在社会背景、文化背景、法律意识等方面存在的差异等因素,都将使得劳动力市场运作,特别是职工权益的维护和保障工作变得更加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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