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评议监督企业领导干部制度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商业出版社《新世纪工会办公室实务操作大全下卷》第1160页(9445字)

社会主义企业在实行职工民主管理的过程中,民主评议和监督企业领导干部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这项工作能否切实开展,不仅关系到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方针能否落到实处,而且也关系到国有企业改革能否深入开展并且达到预期目的。

(一)民主评议监督企业领导干部的意义和依据

1.民主评议与监督企业领导干部的意义

民主评议与监督企业领导干部,是指企业广大职工代表和群众依照党的干部标准和国家的有关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对企业领导干部的政治表现、工作作风和工作实绩进行综合衡量、评价鉴定的行为方式,以此提出奖惩和任免的建议意见,并帮助企业干部发扬成绩,改正缺点,做好工作。它是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体现,是基层民主生活的重要内容,也是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途径。

坚持与完善民主评议监督企业领导干部制度,是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具体体现。

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是由我们党和国家的性质、工人阶级的历史地位和历史作用所决定的。生产资料的所有制性质决定了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占主体企业的职工既是国家的主人,也是企业的主人。职工当家作主,民主管理企业是实现其主人翁地位的必然要求和重要标志。当前,我国以公有制为主体的企业领导体制是由三个部分组成的,即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厂长(经理)负责制和依靠职工群众办企业。江泽民同志指出:“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就是在政治上保证职工群众的主人翁地位”,“就是要加强民主管理,听取群众意见,在制度上保证职工了解和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实现职工群众对企业领导的有效监督。”职代会作为企业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职工群众通过职代会对企业领导干部实行民主评议和群众监督,便是我们党一贯倡导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的生动体现。

坚持与完善民主评议和监督企业领导干部,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需要。

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并实行现代企业制度的企业,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要组成部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国有企业不断深化改革和不断扩大企业自主权,正在逐步变成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主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因此,企业的经营风险和压力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增大了,责任也更重了。职工的利益与企业的生存发展息息相关,企业要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除了加强企业科学化管理,还必须相信和依靠职工群众,群策群力搞好企业。

企业活力的源泉在予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与创造力。否则,企业就缺乏生机,正如江泽民同志所提出的:“没有职工群众的支持,企业改革是不可能成功的。”可见,企业应建立并健全民主监督制度,形成完整的企业自我约束机制。应该看到,职工对企业经营者的民主监督和对企业经营者的支持与合作是相辅相成的。企业经营者只有扎根于广大群众之中,既全力依靠职工群众,又自觉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才能最大限度地调动起职工群众积极性,激发广大职工的聪明才智,为企业发展注入活力。

坚持与完善民主评议和监督企业领导干部,有利于促进干部队伍建设,密切干群关系。

当前总的来说,现有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是好的和比较好的。他们在市场经济的风浪中,尤其是面对着国际上残酷竞争带来的种种艰难险阻,要率领广大职工群众克服一个又一个困难,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过程中,开拓创新、大胆探索、不断进取。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现实中确有一部分企业领导班子软弱涣散,领导干部很不称职。其主要地表现为,或是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违法乱纪,肆意挥霍国家和企业的财产;或是高高在上,脱离群众,独断专行,盲目决策,把企业拖向了破产的边缘。凡此种种,尽管只发生在少数企业领导干部身上,但败坏了党的声誉,影响了干群关系,给国家、企业和职工群众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和消极影响。大量事实证明:建立一个真正依靠职工的勤政廉洁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关键。而要有效地解决这个问题,必须建立严格的监督制度和机制。这种机制除了包括法律、行政、党内、舆论等的监督外,还应当包括广大职工群众的监督。广大职工群众工作和生活在企业中,自身利益与企业紧紧相连,对企业的生存发展最为关心。他们与企业领导干部朝夕相处,对领导班子实际状况和领导干部的能力大小、功过是非、廉洁与否也最清楚,因而也最有发言权。由于来自群众的监督是一种自下而上的监督,具有经常、及时和有效等特性,因而成为其他各种监督的基础。加强职工群众的监督,就能有效地促进干部队伍建设,增强职工群众对干部的信任程度,不断改善干群关系,提高企业的凝聚力。

坚持和完善民主评议和监督企业领导干部,有利于企业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当前,国有企业改革已经到了攻坚阶段。党和国家十分重视企业的改制、发展,职工群众也对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寄予厚望,企业领导班子及其领导干部的作用是日益突出重要。这就要求企业必须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客观发展要求,建立起科学决策、全面执行和有效监督的体系,形成自我发展和自我约束的机制。企业领导人要珍惜和用好党和职工群众赋予的权力,在进行企业各项重大决策时,除了要主动接受国家的宏观调控和遵守市场规范外,还要自觉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这种监督,既包括职工群众督促企业领导自觉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规定,同时也包括对企业的各项决策提出的意见与建议,以防止个人说了算,实现决策的民主化和管理的科学化,使企业在良性循环的轨道上蓬勃发展。

2.民主评议监督企业领导干部的法律政策依据

为了顺利地开展民主评议和监督干部工作,我国的法律和法规对此进行了规范,党和政府也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

民主评议监督干部的法律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第二十八条);“公民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批评建议、申述、控告和检举的权利。”(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规定:“企业工会组织职工参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第十一条);“职工有参加企业民主管理的权利,对企业的领导干部提出批评和控告的权利。”(第四十九条);“职工代表大会有权评议、监督企业各级行政领导干部,并提出奖惩和任免的建议。”(第五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规定:集体企业职工享有“参加企业民主管理、监督企业各项活动和管理人员的工作”的权利。(第二十五条);集体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可以“按照国家规定选举、罢免、聘用、解聘厂长(经理)、副厂长(副经理)”。(第十八条)

民主评议和监督企业领导干部的政策依据。

我国党和政府关于职工群众民主评议和监督领导干部的政策依据主要包括以下文件中:《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关于搞好国有企业领导班子考核建设的通知》、《关于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的实施意见》、《关于国务院确定的百家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中工会工作和职工民主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

(二)民主评议和监督领导干部的原则与范围

民主评议和监督企业领导干部的工作必须要以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按照江泽民同志关于“三个代表”的要求,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在党组织的领导下,以职工代表大会为主要组织形式规范有序地进行。

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对领导干部的民主评议与监督的工作,事关企业改革发展,具有较强的政策性,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坚持实事求是和一分为二的原则。

实事求是是我们党的思想路线,也是评议和监督企业领导干部的思想原则。民主评议和监督企业领导干部的任务之一,就是要真实、全面地反映企业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工作状况。因此,在民主评议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和一分为二的原则,既要看到干部的主流,对其优点或长处应充分予以肯定;同时,对领导干部身上存在的错误和缺点也要恰如其分地指出,通过评议能促使干部正确认识自己,发扬成绩,改进不足,成为党和职工所信赖的好干部。

二是,注重突出重点的原则。

企业领导干部是企业的“领头”,他们的思想作风对企业的整体精神面貌关系很大,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端正与否,也影响着职工劳动(工作)积极性的发挥。解决问题应抓住主要矛盾,评议干部也须注意突出重点。民主评议干部的内容较多,有工作态度、思想认识、业务能力等,这些方面固然也重要,但在评议中,应该突出广大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以及重点问题,着重评议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实绩。

一般来讲,领导干部的工作实绩往往是领导干部思想认识、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的综合反映。评议中注重领导干部实绩,能促进领导干部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自身素质,起到激励先进、鞭策落后的功效。因此,民主评议领导干部时,在其他方面没有特别好与差的情况下,应当突出评论该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实绩。

三是,应有序渐进地进行原则。

所谓有序,是指评议工作要有一定的组织领导,按照一定的规程进行,使评议工作顺利健康的进行,达到预定的目标。

这里讲的“一定的组织领导”包含两层意思:其一,评议工作是以职工代表大会为主要依托,职代会是评议的组织机构;其二,评议工作是在企业党组织的直接领导下发挥工会和其他民主管理工作委员会的作用,按照党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政策,结合本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方案,循序渐进、有条不紊地进行。

四是,坚持评聘结合的原则。

能否做到评聘结合,是关系到民主评议监督领导干部工作会不会成为一种走过场的关键。按照党的任用和管理的干部标准和政策,从党的事业和企业长远的发展出发,必须坚持评聘结合,奖罚分明,使能者上,庸者下,劣者罚。对此,各级党委应高度重视职工代表大会的评议工作,根据职工代表大会评议的结果及其建议,结合日常考核的实际,按干部管理权限,慎重地作出企业领导干部的奖惩任免的决定。

五是,坚持保障评议人的民主权利和被评议人正当权益的原则。

在实行民主评议的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有时会发生一些不很令人满意的事。例如,评议者在评议中言辞过激,引起被评议者不满;而被评议者不能正确对待职工代表的评议,在日后工作中作出不应有的举动等,挫伤了职工代表的积极性。因此,在整个评议中既要教育职工代表明确评议目的的要求,力求实事求是、与人为善。同时也应要求被评议者一定要正确对待测评结果,允许申辩,实行重事实讲实据,从而既保障评议人的民主权利,又不损害被评议者的合法权益,以确保评议工作顺利进行。

1.民主评议和监督干部的组织领导

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和监督干部工作应在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下进行。必须认识到,职工民主评议和监督企业领导干部是企业党组织对企业实行保证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民主监督的成效如何,是衡量企业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强弱的重要标志,企业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把它列入党组织的重要议事日程,领导好这项工作。

民主评议和监督企业领导干部工作,可由职工代表大会的主席团或职代会选举产生的评议工作专门小组(以下简称专门小组)的主持下进行。专门小组一般由企业党委、工会、纪检部门和党的组织部门、行政、人事部门和部分职工代表组成。其中,职工代表不应少于三分之一。专门小组受职代会领导,对职代会负责。在开展评议中,主席团或专门小组的职责主要是:

(1)负责起草修改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的具体方案;

(2)依据本企业民主评议的实施方案,对评议企业领导干部工作进行负责;

(3)研究在评议企业领导干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采取措施,及时予以解决;

(4)审定职工对企业领导干部评议的意见与结果,提出奖惩、任免企业领导干部的建议,并提交职代会审议通过;

(5)对评议企业领导干部工作和干部队伍状况进行全面总结,并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6)监督检查民主评议结果的落实情况。

企业工会作为职代会的工作机构,负责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的具体事宜。

上一级党组织和工会对下级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监督干部工作负有指导和督查的职责。双方要有效地联合起来,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企业,检查指导民主评议和监督企业领导工作,帮助工会解决评议监督领导干部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并逐步形成制度。

2.民主评议和监督干部的范围与内容

党中央提出:要下大决心,用大力气,对国有企业领导班子进行普遍的、认真的考核,并积极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领导班子建设制度。因此,我们必须明确国有企业职代会所要民主评议、监督的干部的对象范围、内容及其基本内容。

(1)民主评议监督干部的对象范围。

根据有关规定,列入职代会评议监督的企业领导干部范围是:

在公司制企业中,主要包括:由在册职工担任的正副董事长、正副总裁、正副总经理、正副党组织书记;

分、子公司中,主要包括:正副总经理、正副党组织书记;办公室正副处长、正副主任(科长)、正副党组织书记。

在工厂制企业中,主要包括:正副厂长、正副党组织书记;分厂、车间、部门的正副厂长、正副主任、正副科长、正副党组织书记。

在其他企业中,主要涉及:行政正副职、党组织正副书记。

关于对各级工会主席的评议问题,有两种途径可供选择:

一是,每年一次接受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评议;

二是,纳入同级党政领导班子被一并评议。

至于企业中其他领导人是否列入民主评议的范围,由企业根据各自的实际自主决定。

(2)民主评议监督干部的基本内容。

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应以其任期目标和岗位责任制为主要依据,在突出思想作风和工作实绩的同时,对领导干部的德、能、勤、绩进行评议,其基本内容可分为下列几个方面:

其一,是否能够自觉地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按照江泽民关于“三个代表”的要求,有坚定正确的理想和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党和政府重大决策在企业的贯彻落实;

其二,是否努力学习,具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WTO知识、必要的科技知识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管理知识和能力;

其三,是否能够依靠党组织和广大职工办企业,善于走群众路线,正确行使权力,勇于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其四,是否勤奋敬业,勇于奉献,诚实守信,清正廉洁,艰苦奋斗,开拓进取,扎实工作,成绩突出;

其五,是否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是否重视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的精神文明和企业文化建设。

以上诸方面只是总体要求,至于处在不同岗位和企业不同时期的领导干部的评议考核内容,各企业可以从实际出发来设置或突出重点内容项目,不必强求统一。

(三)民主评议和监督干部的方法与程序

在企事业民主管理的实践中,职工群众在民主评议和监督干部方面已经创造了不少好形式好方法。

1.民主评议干部的方法

通常说来,召开座谈会形式对干部进行评议是较为普遍的一种方法。座谈会一般由评议小组成员主持,以职工代表团(组)为单位,在评议中可采取“背靠背”或“面对面”的评议办法;也可以采取“背靠背”、“面对面”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评议。

所谓“背靠背”,即在座谈会召开期间,征集与会的职工代表对该干部的意见,被评议的干部实行回避,需要时也可以将事先所设计的测评内容到有关职工中征求意见,然后汇总。这种方法有利于职工毫无顾忌地反映情况,发表意见。

所谓“面对面”,即在座谈会上让干部能够直接听取来自职工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这种评议方式做法各异。如有的先整理出职工代表在座谈会上的评议意见和建议,然后与被评议干部见面;有的召开职工代表座谈会或职工代表团(组)长会议,让被评选的干部参加;有的将干部述职报告等与职工代表当面评议结合进行。这种“面对面”的评议,能使干部直接与职工代表进行沟通与交流。

所谓“背靠背”与“面对面”相结合的评议是先着手背靠背评议,然后由干部评议小组召集各代表团(组)长的会议,与干部见面交流评议。

在实践上,现在也有些单位将全面质量管理方法移入民主评议干部工作中,受到了较好的效果。他们实行PDCA四个阶段的管理,即P为计划阶段,D为实施阶段,C为检查阶段,A为总结阶段。抓住若干工作环节,逐步使评议的内容、标准、程序科学化和操作规范化。

2.民主评议干部的程序

职代会民主评议干部工作要有组织有领导地进行,除了要讲究一定的方法,还必须按一定的程序与步骤进行。评议工作一般可分为以下几个阶段依次进行。

第一,组织发动阶段。

提高广大职工群众(代表)和被评议干部的有关思想认识,制定有关评议干部的纪律,从思想上和组织上落实有关措施,是本阶段的主要任务。

职代会民主评议工作小组制定评议方案和宣传提纲后,工会要协助召开职工和干部的动员大会,宣传对企业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评议和监督的现实意义和作用,以便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求被评议干部能做到端正态度,要能够正确对待职工群众的评议。同时力求每次评议前要对职工代表进行专项培训。

第二,述职评议阶段。

组织职工代表对被评议的干部提出意见,进行公正评议是本阶段的主要任务。在职工代表大会上,作为一项会议议程,让被评议的干部逐一向大会作述职报告。要求干部述职报告的内容必须如实反映本人思想、工作等状况,由职代会评议小组组织职工代表对述职的干部进行集中评议或个别评议,并以无记名方式进行民主测评。然后,汇总测评表,并将职工代表的评议意见分门别类地归纳整理。为了提高评议的准确性,对于偏激的言语要予以修正,特别注意对报上来的有争议的评议意见,要作严格的复查核实。凡是不实的意见,一律予以删除。

第三,整改总结阶段。

这一阶段的工作重点是对评议的结果作出妥善处理,达到评议的目的。职代会民主评议小组将整理的意见材料,通过主席团向被评议的干部反馈(允许干部进行申辩),结合评议,举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求被评议的干部提出整改措施,同时根据评议的意见和测评统计的结果,以及干部对评议的态度等由职代会对评议对象提出奖惩和任免的建议。

评议的结果经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同意后,应向职工代表大会全体代表反馈。同时,按干部的管理权限向上级党组织、工会组织报告,作为对干部考核、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

为了达到企业领导班子建设的目的,职代会民主评议干部小组还要督促检查被评议的领导干部落实整改措施。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