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致各省电
出处:按学科分类—交通运输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中华民国铁路史资料1912-1949》第64页(174字)
【事件内容】:
铁路借用外债,关系至为重大。近闻各省商办铁路,颇有借用外债,并未经中央政府允准,径向外国商民自由订借情事,实于地方及路政主权均有关系。嗣后各处铁路借用外债,先应报部核准,方能向外人议借。所订合同条约,并须交本部核准缔约。倘未经呈明致生纠葛,本部碍难承认。希转行各省办铁路公司一并遵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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