脂砚斋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河北人民出版社《中国古典小说大辞典》第83页(1415字)
【介绍】:
《石头记》的第一位批注人,曹雪芹的关系密切的合作者。真姓名不详,〈脂砚斋〉是别署,是有意隐名的代称,也简为〈脂砚〉二字。其身份,性别,年辈诸问题,研者各有主张,颇多异说。二十年代初,胡适以为此人是曹雪芹的堂兄弟,后又以为即是雪芹本人的化名。“就是那块爱吃胭脂的石头”。四十年代后期,周汝昌提出,此人应是一位女性,批语中的很多女性口吻与女性心理表现或反映,是这一见解的依据。周氏又进而考察各种内证,推断此人即是书中一个角色的原型,与史湘云颇为相似。其说始见于《真本〈石头记〉之脂砚斋评》一文(载《燕京学报》第三十七期)。是后,俞平伯提出此人是雪芹之舅的说法。海内外研者如吴恩裕,林语堂等,均同意周说。六十年代初,吴世昌表示反对,主张此人乃是雪芹之叔。有的研者转而以为此“叔”即曹頫。另一方面,赞同周说的人数近年逐渐增多。周氏最近并提出:“叔叔说”主要论据,认为脂砚曾“命芹溪删去”《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一段书文,即然说“命令”雪芹,足见其年辈实尊,云云;但雪芹写门子对知府贾雨村,写凤姐对丈夫贾琏,写妙玉对黛玉湘云同辈,皆曾用“令”用“命”,绝不涉及年辈问题。盖不知当时旗人文字习惯,时有此种现象。据此一二字眼以作说,很难成立。脂砚斋为《石头记》作批注,不同于她以前的金圣叹,毛宗岗等小说作批人的性质,她不是一般读者,而是与作者关系至为切近的“当事者”“个中人”之一,故其批语具有特别的价值,对研究《石头记》的诸多方面,如创作体裁,作者身世,背景素材,思想感情,艺术特色,全书脉络,结构间架……,都提供了异常宝贵的说明或启示。今天所能看到的早期《石头记》钞本,自乾隆甲戍(西元1754)“脂砚抄阅再评”起,直至庚辰(西元1760)已然经过她“凡四阅”评定。她的劳动功绩还应包括:钞录,整编,核校,补苴,注释。说她是雪芹的一位至关重要的合作者,不为溢美。脂砚斋不肯留下真实姓名,还可以拿明清小说作者、批者大抵皆用笔名这一现象作为解释;但是今日尚能见到的脂批本系统的旧钞本中,如《戚序本》《蒙府本》,脂批虽然尚有保存,而“脂砚斋”或“脂砚”“脂研”的一切着名痕迹悉皆删净。这就说明,她的隐姓埋名,另有(政治的?)原因,不是一般情势。这对了解曹雪芹的生平遭遇也是至关重要的一面,是我们研究上的不容忽视的课题。
(可参看周汝昌、周祜昌合着《石头记鉴真》有关部分。)
“脂砚斋重评石头记”是程高活字印本《红楼梦》出现以前的原本书名,“重评”二字包涵着从“再评”到“多次评阅”的总含义。“脂砚”实物后为张伯驹发现,归长春博物馆收藏,后因故失落。其砚原为明代名妓薛素素遗物,边侧镌有“脂砚斋珍藏之砚”一行小隶书铭记,今有照片尚存。一个值得瞩目的现象是:钞本《石头记》中历次批语署名脂砚的很多,但至“壬午重阳”“索书甚迫”这一条批语以后,再不见“脂砚”的署名了,而同时却另外出现了“畸笏”的一个新署名;因此,周氏认为二名实即一人,另有被迫化名的原因。但也有研者主张畸笏为另一批者。周氏认为“脂砚”本是女性之化名,她批语中许多内证表明她即是书中人物史湘云的原型。雪芹、脂砚二人在家遭巨变的情况下,历尽了流离颠沛,艰辛困苦之后,复得重聚,共同为《石头记》而惨淡经营,留下了这一部罕有伦比的鸿编钜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