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绅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浙江古籍出版社《中华古文明史辞典》第16页(249字)

亦作搢绅。

古代官宦搢(插)笏于绅(大带)间,后转称士大夫。明时,泛称各级官吏及国子监、府州县学的生员,故构成复杂。

其法律地位高于常人,犯罪可收赎,或以解职、调离、降等抵罪,减轻乃至不受惩罚。

经济上官吏有俸禄,生员领取生活费,皆免除徭役。地方缙绅多串通所在官吏,少纳赋粮,兼并土地,接纳投献,收受*诡寄田粮、差役,包揽拖欠税赋,并经营工商牟利。地方官倘不允所请,缙绅则结党对抗,乃至可左右其去留。嘉靖、万历以后,缙绅势力有增无减,地位仅次于贵族地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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