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物教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经济科学出版社《政治经济学大辞典》第92页(3821字)

拜物教是克思经济理论所特有的范畴,其特殊的地位和意义,可由如下事实简单地得到说明:在《资本论》第一卷初版中,马克思把商品拜物教列为等价形式的第四特征,但是从第二版开始,一直到现在通行的第四版,马克思都把它与价值形式分开,单独列为一节。

马克思虽然是在《资本论》第一章第四节专门阐述商品拜物教的,但是关于拜物教的分析却是始终贯穿全篇的。

1.拜物教的定义

马克思给拜物教下了这样一个描述性的定义:“商品形式和它借以得到表现的劳动产品的价值关系,是同劳动产品的物理性质以及由此产生的物的关系完全无关的。这只是人们自己的一定的社会关系,但它在人们面前采取了物与物的关系的虚幻形式。

因此,要找一个比喻,我们就得逃到宗教世界的幻境中去。

在那里,人脑的产物表现为赋有生命的、彼此发生关系并同人发生关系的独立存在的东西。在商品世界里,人手的产物也是这样。我把这叫做拜物教。”(马克思,1972a,P.89)

2.拜物教性质和拜物教意识

拜物教首先是一种客观存在,是所谓生产物的“天然的社会属性”,或者说是商品生产者之间的生产关系的物化。按照马克思的观点,商品形式或价值关系的实质是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但是由于这种社会关系是通过以生产物为媒介表现出来的,因而人们就看不到这些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人们看到的只是物化了的生产关系,或者说,好象生产物除了有不同的效用(使用价值)的自然属性之外,还另外有一种作为价值可以相等并交换的自然属性,即“天然的社会属性”。在商品经济下,商品的价格围绕价值的波动,反映在商品生产者头脑中,成为生产物的自然属性在决定着他们的命运的沉浮,使得他们发财或者破产。

这样,商品拜物教在商品经济的条件下就必然成了人们头脑中普遍的意识形态。当然,这种意识形态也不是凭空产生的,它是商品经济(交换经济)这一社会存在的必然反映,这也是马克思把它看作“客观的思维形式”(1972a,P.93)的原因所在。

在这里,马克思把拜物教与普通宗教作为意识形态进行了类比,在宗教里人脑的产物主宰了人们的命运,在拜物教里则是人手的产物主宰了人们的命运。马克思还指出了商品拜物教在资本主义社会是那样的普遍,在一些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的头脑里,商品拜物教不仅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并且更理论化了。

3.商品拜物教产生的根源

商品拜物教性质产生于生产商品的劳动所特有的社会性质,即私人劳动的社会性质。在财产私有制下,生产者的劳动首先是私人的事情,即生产者是根据私人的意志决定生产什么和怎样生产。

这样,生产者的劳动就首先表现为一种私人性质的劳动,即私人劳动;但是,另一方面生产者生产出来的产品并非为自己消费,而是为别人生产,要拿到市场上去交换的,这样,它又是一种为社会的劳动,是社会性质的劳动,每个私人劳动实质上都是社会总劳动的一个组成部分。在这种情况下,私人劳动能否转化为社会劳动、是否为社会所承认,只有通过商品交换过程才能得到证明。我们已经知道,商品交换过程,就是价值的形成过程。与此同时劳动产品也取得了商品形式。可见,商品形式(价值形式)是生产商品的劳动所特有的社会性质的必然产物,反过来它又必然掩盖了生产商品的劳动所特有的社会性质,从而产生商品拜物教。这也就是马克思所说的:“商品形式的奥秘不过在于:商品形式在人们面前把人们本身劳动的社会性质反映成劳动产品本身的物的性质,反映成这些物的天然的社会属性,从而把生产者同总劳动的社会关系反映成存在于生产者之外的物与物之间的社会关系。”(1972a,P.88~89)

既然商品拜物教只是商品经济所特有的产物,那么,在劳动产品不表现为商品的地方和社会,也就不会存在商品拜物教。例如,马克思指出,在鲁宾逊孤岛经济中,鲁宾逊和他的产品的关系是一目了然的,因此,不会有商品拜物教;在封建农奴制社会,生产关系是以人身依附为特征的,劳动的具体形式就是劳动的社会形式,封建主与农奴的关系是非常清楚的,没有披上物的外衣,毫无虚幻之处;农村家长制的生产中,家庭成员的劳动直接就是社会劳动,家庭所需要的各种产品,都是家庭成员的劳动产品,而不是作为商品交换,人们之间的关系也是很清楚的,没有任何神秘性;在一种假想的“自由人联合体”中,人们用公共生产资料进行劳动,自觉地把他们许多个人劳动力当成一个社会劳动力来使用,产品是社会产品,其中一部分重新用作生产资料,依旧归社会所有,另一部分则作为生活资料,直接按照劳动者向社会提供的劳动分配给劳动者个人。

在这里,人们对劳动和劳动产品的关系,无论是在生产方面,还是在分配方面,都是简单明了的,因此,不存在商品拜物教。

4.拜物教的发展形态

随着商品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拜物教本身也在不断发展并且变换着自身的形态。我们知道,当商品交换发展到一定程度时,一种特殊商品就会从普通商品中分离出来,固定地充当一般等价物,这样货币就产生了。货币产生以后,商品内部矛盾的对立就转换为商品与货币的对立,一切商品都必须同货币相交换,而且用货币来衡量其价值量的大小。

这样一来,货币就进一步用物的形式掩盖了私人劳动的社会性质,似乎货币的自然属性天然就具有能表现一切商品价值的社会属性。在以货币为交换媒介的商品经济中,货币不仅可以购买一切普通商品,而且还可以购买人的名誉、良心和贞操;货币成了社会财富的代表或化身,谁占有的货币越多,谁的财富也越多,从而谁的社会权力也就越大。

这样,受商品货币关系束缚的人们就对货币产生了一种幻觉,为它的神秘性质所迷惑,并对它进行崇拜。于是,商品拜物教就发展成为货币拜物教。

关于货币拜物教的性质,马克思说:“正是商品世界的这个完成的形式——货币形式,用物的形式掩盖了私人劳动的社会性质以及私人劳动者的社会关系,而不是把它们揭示出来。”(1972a,P.92)“货币拜物教的谜就是商品拜物教的谜,只不过变得明显了,耀眼了。”(1972a,P.111)

当简单的商品经济发展为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时,货币转化为资本一旦完成,商品拜物教,从而货币拜物教必然发展为资本拜物教,资本拜物教是商品拜物教的最高发展形态,是它的完成形态。马克思在研究资本周转时指出:“在这里,以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形式预付到生产中去的资本价值,都同样再现在产品的价值中。这样一来,资本主义的生产过程就幸运地变成一个神秘莫测的东西了,产品中包含的剩余价值的起源,也就完全被掩盖起来。”(1972b,P.252)在这种情况下,资本变成了一种非常神秘的东西,好象作为资本的生产资料或生活资料这些物本身,就能产生出剩余价值来,剩余价值的真正来源就被掩盖了。

这样,“资产阶级经济学特有的拜物教也就由此完成了。这种拜物教把物在社会生产过程中获得的社会的经济的性质,变为一种自然的、由这些物的物质本性产生的性质。

”(马克思,1972b,P.252)马克思通过对资本主义生产的总过程的考察,进一步论证了,当剩余价值转化为利润,利润转化为平均利润以及利息和地租以后,剩余价值的起源就更进一步被掩盖起来了,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就更加神秘化起来。比如,与资本拜物教相联系甚至产生了地租拜物教,它使人觉得地租好象是由土地给予的,是自然界的恩赐,而看不到决定地租的土地所有权所反映的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从而使拜物教发展到了顶峰。由商品拜物教到货币拜物教,再到资本拜物教包括地租拜物教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神秘化,社会关系的物化,物质生产关系和它的历史社会规定性直接融合在一起的现象已经完成:这是一个着了魔的、颠倒的、倒立着的世界。”(马克思,1974,P.938)

5.社会主义经济中的拜物教分析

按照马克思“自由人联合体”的设想,社会主义既然消灭了商品经济,当然也就不可能存在任何拜物教。然而,社会主义的实践表明,商品经济或市场经济作为一种资源配置的方式,其生命力远远超出了马克思所规定的私有制的界限。

现实中的社会主义国家,几乎都采取了市场经济体制或正在向市场经济过渡。

既然社会主义仍然存在着商品经济,也就必然存在着拜物教。承认社会主义经济的拜物教性质,对于认识社会主义经济所固有的自发性和盲目性,无疑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参考文献:

马克思,1972a,《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

马克思,1972b,《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4卷,人民出版社。

马克思,1974年,《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

上一篇:利息 下一篇:就业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