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件与保证条款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当代国际贸易与金融大辞典》第461页(367字)

租船合同中的各类条款和其它种类合同中的条款一样,可根据其在合同中的重要性,将其划分为“条件条款”(Condition Clause)和“保证条款”(Warranty Clause)。

条件条款是租船合同中最重要的条款,如合同中的船名、船舶在合同订立时的位置、船级、船籍等,这些都是订立合同时存在的事实,而租船合同的订立与履行正是基于这些事实的真实性。因此,如果一方违反了租船合同中的条件条款,另一方有权拒绝履行合同,并可就由于对方违反条件条款而遭受的损失提出损害赔偿的要求。

保证条款则是租船合同中相对于条件条款而言比较次要的条款,是当事人事先的保证或是许诺,这种保证或是许诺必须是真实的。如果一方违反了合同中的保证条款,另一方不能拒绝履行合同,而只能就其所遭受的损失提出损害赔偿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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