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检验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164页(384字)

亦称“船舱检验”。

商检机构对进出境船舶及其他有关设施进行的检测和鉴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对货舱的检验。

要求检验运输货物船舶的舱底、污水道、盖板、污水井盖、舱壁、舱顶、舱口框等,除散商品外,货舱内部须有护货板,舱内要求清洁、干燥、无异味、无虫害等。(2)对油舱的检验。

要求检查舱底、舱壁、舱顶、污水道、输油管道、暖气管等部位,不得出现影响油液的油污、锈蚀和存在有毒有害物质,采取符合清洁、干燥、无异味等方法装货。(3)对油舱密固检验。要求采用水压、气压或油压试验,按照技术操作规程,检查船舱各部位有无渗漏现象。(4)对冷藏(舱)检验。

要求检查制冷机的定期鉴定书是否超过有效期,检测舱(室)温度是否符合要求,冷冻效能是否稳定,舱顶、舱壁、舱盖、绝缘设备等是否清洁卫生,符合装货要求,以保证承载货物的卫生和安全,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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