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风险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451页(287字)

海上航行可能遇到的危险。

通常包括:(1)自然灾害,指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以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2)海上意外事故,指船舶搁浅、触礁、沉没、火灾、爆炸、碰撞以及船舶失踪等意外原因造成的事故。(3)外来风险,指不属于上述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危险,如偷窃、破损、串味、钩损等外来原因对货物造成的一般风险,以及战争、武装冲突、罢工等造成的特殊风险。

海上货物运输的风险和损失是海上保险的主要部分。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规定,由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这3种险别范围内的原因而造成被保险货物的损失负责赔偿。

上一篇:海上保险 下一篇:爆炸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