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国家货币出入国境的管理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475页(627字)

一国对其货币出入国境的管理制度。

中国的国家货币是人民币。中国现行的主要有关法规有1951年3月6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国家货币出入国境办法》,1987年6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和海关总署联合印发的《关于调整出入境人员携带人民币限额的通知》,1992年2月26日国务院发布、3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货币出入境管理办法》。综合这3个法规的规定,中国对国家货币出入境实行限额管理制度:出入境人员每人每次携带的人民币不得超过6000元;携带国家货币出入境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海关如实申报;不得在邮件中夹带国家货币出入境。不得擅自运输国家货币出入境;违反国家规定运输、携带、在邮件中夹带国家货币出入境的,由国家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国际上的通行做法是允许携带任何数量的国家货币出入境,但其中超过一定金额的,必须向海关申报。例如:美国,其国家货币是美元,凡携带超过1万美元(含本数)现金出入国境的,必须向海关申报。

法国,其国家货币是法国法郎,凡携带超过5000法郎(含本数)出入国境的,必须向海关申报。英国,其国家货币是英镑,允许自由携带任何数量的英镑出入国境。德国,其国家货币是德国克,允许自由携带任何数量的马克出入国境。

日本,其国家货币是日元,允许自由携带任何数量的日元入境,携带超过500万日元(含本数)出境的,必须向海关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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