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议处理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经济贸易惯例辞典》第568页(352字)

国际贸易合同中,双方当事人解决与合同权益有关的纠纷的方法。

国际上,合同双方当事人争议的处理,通常有3种方式:(1)协商与调解。所谓协商,是指在争议发生后,由双方当事人本着互谅互让、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愿望进行商谈,以求得解决争议的一种方法。协商可以在一方营业所在地进行,也可以在双方选择的其他地点进行。

所谓调解,是由第三者出面对双方当事人所发生的争议予以调停,以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

(2)仲裁。即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前或发生后,以书面协议形式将争议提交第三者进行裁决。此为解决争议的常用方式。(3)司法。指双方当事人在不能以书面协议达成仲裁、协商或调解协议时,经一方或双方向法院起诉而由司法行为解决当事人之间争议的方法。此种方法适用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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