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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袭农庄法

书籍:世界史手册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浙江人民出版社《世界史手册》第870页(192字)

或译农庄继承法。德国纳粹政权于1933年9月29日公布,实际上是把普鲁士1933年5月15日的农庄继承法推行于全国。一种农业保护主义措施,以便使粮食生产保持“固定性”和限制农业人口流入城市,规定自1800年以来证明其血统是纯粹的、农庄大小在7.5公顷到125公顷之间的农民为“世袭农户”,土地由长子继承,不得抵押,不得分家,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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