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企业管理出版社《新编增值税实务操作与纳税节税手册》第21页(325字)
(1)销售或者进口的货物
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2)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总的讲,包括上述(1)、(2)两大项,但对于实务中某些特殊项目或行为是否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还需要具体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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