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增值率判别身份的节税筹划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企业管理出版社《新编增值税实务操作与纳税节税手册》第279页(2181字)

理论指导

由于税法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实行差别待遇,从而为我们通过对企业的分离或合并、加强企业会计核算等手段,为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进行纳税筹划提供了可能性。那么,纳税人究竟要在什么条件下认定为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才能降低税负呢?在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遵守税法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前提下,增值税纳税人身份的选择可以通过一般纳税人节税点分析,即通过分析纳税人销售额增值率是否超过节税点来决定。当一般纳税人的应税销售额增值率超过一般纳税人节税点时,其增值税税负要超过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可以选择成为小规模纳税人;反之,则一般纳税人税负更轻。增值率节税点的计算公式如下:

假设销售额是不含税销售额,则:

增值率=(销售额-购进项目金额)÷销售额

增值率=(销项税额-进项税额)÷销项税额

-般纳税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售额×17%-销售额×

17%×(1-增值率)

=销售额×17%×增值率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销售额×6%(或4%)

当两种纳税人纳税额相等时,即:

销售额×17%×增值率=销售额×6%(或4%)

从上面等式中可以得出:

增值率=35.29%(或23.53%)

我们把35.29%(或23.53%)称为增值税节税点,当增值率大于节税点35.29%(或23.53%)时,一般纳税人税负大于小规模纳税人,即成为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节税。当增值率小于节税点35.29%(或23.53%)时,一般纳税人税负小于小规模纳税人,即成为一般纳税人可以节税。

同样的方法可以计算出一般纳税人税率为13%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为4%的含税销售额增值率节税点,总结见表11-1:

表11-1 不含税销售额增值率节税点

基本案情

A企业甲产品不含税销售额为300万元,不含税购进额为220万元,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17%,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6%,且该企业增值税纳税人身份的转变成本忽略不计。

节税分析

计算A企业甲产品增值率:

增值率=(销售额-购进项目金额)÷销售额

=(300-220)÷300×100%

≈26.7%

根据上表可知,该企业不含税销售额增值率节税点为35.29%,增值率低于节税点,按一般纳税人征税有利于节税,如果不考虑身份转变成本,则该企业可以选择一般纳税人身份节税。

节税结果

该企业按照一般纳税人纳税的话,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300×17%-220×17%

=13.6(万元)

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额=销售额×6%

=300×6%

=18(万元)

从计算结果中可以看出,如果以一般纳税人身份纳税的话,可以节税4.4万元(18-13.6)。

特别提示

纳税人身份的筹划关键在于计算本企业产品的增值率,且要兼顾成本效益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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