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标准化现状
出处:按学科分类—工业技术 企业管理出版社《标准化专业工程师手册》第5页(1409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和政府重视标准化事业的建设和发展。1949年10月成立中央技术管理局,内设标准化规格化处。当月,财经委员会审批技术管理局制订的“中华人民标准《工程制图》”,成为新中国成立后颁发的第一个标准。重工业部于1950年召开首届全国钢铁标准工作会议。两年后颁发了我国第一批钢铁标准。尔后,其他工业部门也陆续颁发标准。
1955年在第一个五年计划中提出设立国家管理技术标准的机构和逐步制订国家统一技术标准的任务。1956年国务院科学规划委员会制订的12年科学技术发展规划中明确指出:“制订和推行国家统一的、先进的技术标准,是迅速发展国民经济,保证实现工业生产计划的必要措施之一。”同年,国家技术委员会成立,次年,在该会设立标准局。1957年我国加入国际电工委员会,开始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1958年颁发了第一号国家标准:“GB1-58标准幅面与格式首面。续页与封面要求”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各工业部门先后建立标准化管理机构,并在大量引进苏联标准的基础上,制订自己的标准。
1962年国务院发布《工农业产品和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管理办法》,成为我国第一个标准化管理法规。1963年4月召开了第一次全国标准化工作会议,编制了《标准化发展十年规划》(草案)。
1963年9月成立国家科委标准化综合研究所,12月成立技术标准出版社。到1966年颁发国家标准1000个。这一时期无论从标准的制修订和标准的贯彻,还是标准化研究和标准化机构建设,各方面都取得较大进展。
文化大革命10年,标准化事业受到严重摧残,其间仅颁发400多个国家标准。
1978年5月国务院批准成立国家标准总局。9月我国恢复了在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的活动。1979年召开了第二次全国标准化工作会议。7月国务院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管理条例》。标准化工作重新走上健康发展道路。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渡,我国标准化工作正进行着深刻的变革。1988年成立国家技术监督局,把质量、标准、计量工作紧密结合,对全国进行有效的技术监督。1989年人大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正式以法律形式确立了我国标准化的法制基础,使标准化在促进技术进步,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的质量,发展国内外贸易,改善管理,增强综合国力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我国的标准体系正在向国际接轨,从单一强制体制向强制与推荐结合体制过渡。到1994年底,我国现行国家标准16918项,其中43%采用了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强制性标准近2000项。标准化工作系统也在变革:使企业在标准化工作中发挥更大作用,使技术委员会和专家在技术上发挥更大作用。到1994年底已组建211个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有15000多位各方面的专家和科技人员被聘为委员。标准化的效果为越业越多的人们所认识,例如GB/T19000-ISO9000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系列国家标准,正在成为企业努力达到的国标。标准化事业在我国有着广泛的发展前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