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体系表的编制原则

出处:按学科分类—工业技术 企业管理出版社《标准化专业工程师手册》第124页(942字)

编制标准体系表应该按照以下原则:

1.与依存主体的目标和任务相适应

一定范围内的标准体系表,必须与依存主体的目标和任务相适应。如编制某一行业的标准体系表,必须与该行业的发展目标和任务相适应,体现该行业在产品研究、设计、生产、试验、使用、维修和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2.体系表界面划分要明确

在编制标准体系表时,要明确本标准体系与外界的界面,同时要划分标准体系内不同行业、专业、门类间的界面。这些界面的划分,应主要按技术、经济、管理活动的同一性,而不是按行政系统划分。

3.标准项目全面、配套

应当充分研究当前能预计到的技术、经济及管理中需要制定成标准的各种重复性事物和概念,力求在一定范围内应有的标准全面、成套。这里讲的“应有的标准”包含了满足发展所需要的标准。编制标准体系表时,绝不能简单地仅仅把现有标准汇集而成。

4.结构形式选择与标准安排要恰当

标准体系表要根据标准体系的内容和规模选择恰当的结构形式。每项标准要安排在恰当的位置,体现标准体系的系统性,并与标准化对象性相适应,以便于体系表的使用。标准的安排还应考虑通用化要求和标准体系的整体,能够在大范围内统一的通用标准,应放在高层次,不应分散在低层次的小范围内各自制定。同一标准不能在体系表不同层次中重复出现。对于属其他标准体系(其他行业、专业)而与本标准体系有协调配套关系的标准,可以作为相关标准纳入本体系表中。

5.体系表内容要先进合理

纳入体系表的标准,既要能反映标准体系的现状,又要能适应发展的需要,尽量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体系表要便于动态管理,能及时将新发布的标准纳入体系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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