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技术机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

出处:按学科分类—工业技术 企业管理出版社《标准化专业工程师手册》第168页(638字)

标准化工作系统中机构的改革和发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国家技术监督局在《关于加快技术监督技术机构改革和发展的基本思路》中指出:技术机构的改革要本着“规模和水平要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机制和功能要与社会主主市场经济相适应,运作和规范要与国际惯例相适应”的原则,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以改革求发展,以面向市场求发展,以开拓服务求发展。在有利于提高执法保证水平、有利于为经济建设服务、有利于稳定队伍的前提下,积极实践,大胆探索,走功能多元化、服务社会化的发展道路。

我国标准化技术机构将按照“稳住一头,放开一片”的原则,进行结构调整和人员分流。对于标准化的基础研究工作,一些高新技术和社会必须的基础标准、社会公用标准的制、修订工作要稳住;对于直接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服务的研究、开发和服务活动要放开。将推动一些有条件的技术机构实现开发、生产、经营、服务一体化格局。标准信息、资询、条码、检验测试、认证、标准物质、标准样品等都应当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形成自己的产业。

各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要转变职能,根据政企分开的原则,改变传统管理模式,鼓励支持技术机构走向社会,为社会服务,为市场经济服务。技术机构要转变等、靠、要的思想,树立自主发展的观念,自觉面向市场,参与竟争,扩大业务范围,以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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