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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质量性状调查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土地管理法手册》第65页(1070字)

是对土地的各种自然因素和经济因素所作的综合性调查。它是在各种专业调查的基础上,通过综合分析所得出的有关土地质量方面的结论,为土地质量评价和土地动态监测提供科学的依据。

由于土地质量是各种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的综合体,是土地的自然生产力和经济生产力的综合指标。土地质量的好坏,不仅要受到各种自然因素的制约,而且要受到人类经济活动的影响。因此,土地的质量性状调查就应该包括土地的自然性状和社会经济因素两个方面的内容。

土地的自然性状调查是指地形、土壤、气候、水文、植被等方面的调查。这种调查对于农业土地利用尤为重要。

(1)地形调查。主要查清地貌类型、地面坡度和坡向、绝对高度、相对高度等。

(2)土壤调查。主要是查清土壤质地、土层厚度及土层构造、土壤养分、酸碱度和土壤侵蚀等。

(3)植被调查。主要查清植被群落、盖度、草层高度、产草量和质量,以及利用程度等。

(4)气候调查。主要是查清热量和水分条件。

社会经济因素调查通常涉及地理位置、交通条件、人口、劳动力、土地利用水平等方面的调查。在城市土地质量调查中,地理位置、交通条件和人口因素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土地质量调查的内容要根据土地评价的目的来选择,并不是每次调查都要进行上述两方面的全面调查。也就是说土地质量调查的内容要根据调查目的和不同地区的自然、经济条件来选择。如对于工业、交通和城镇建设用地来说,应主要调查土地的承受力、地下水位高低、地形和坡度、地震烈度、水源条件、环境污染、喀斯特溶洞、地理位置和交通条件等自然、经济条件,而不必调查土壤性状。而对于农业用地来说,土壤调查却是非常重要的。此外,不同范围规模对土地质量调查的内容也有一定影响。当调查范围较小时,如一个县、一个乡的调查,气候调查并不显得十分重要,而在较大范围,气候因素却成为主要的调查内容。

土地质量性状调查为土地评价提供基础资料,也是土地开发、利用、规划和管理的重要依据,应当根据调查的目的、要求以及各地区的实际情况和条件组织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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