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宪法学行政法学》第20页(248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各部在部长领导下,讨论和决定本部门重大事项的一种会议形式。部务会议由部长负责召集并主持,各副部长、司长、局长参加,有关人员可列席会议。部务会议内容主要是:学习、贯彻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部署安排全局性工作;讨论决定本部门的重大方针政策和改革措施;审定上报国务院的重要请示、报告和法律、法规草案;审定部颁规章;讨论本部门的发展计划和经费的预决算;讨论决定表彰本系统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其他需要部务会议讨论决定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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