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土地管理法手册》第62页(2044字)
亦称土地数量调查,以调查土地数量、分布及利用状况为主。它的基本任务是以县为单位,分县查清各行政区辖内的各种土地利用现状分类,量算行政区辖内土地总面积及各类土地面积,编制土地利用现状图,提出合理利用土地的意见,为制定国民经济计划、土地利用规划、土地政策和土地法规,为开展国土整治、农业区划工作和因地制宜地指导农业生产,为进行土地统计和加强土地管理提供科学的依据。
根据上述任务,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的内容包括:①查清单位之间的土地权属界线和行政管辖范围界线;②查清土地类型及分布,并量算出各类土地利用分类面积;③按土地权属单位及行政范围汇总出总面积及各类土地面积;④编制土地利用现状图;⑤调查、分析土地权属争议,以及土地利用的经验、教训等。
我国进行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分为概查和详查两种类型。这两种调查在详度、精度和方法上都有一定的区别。
土地利用现状概查是为满足国民经济计划,制定农业区划和农业生产规划急需而进行的一种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从我国近几年所进行的概查情况看,又分为两种:一种是国家级土地利用现状概查,是利用地球卫星像片,采用分层抽样、数理统计和编图量算等方法,概算出全国和分省的主要土地利用分类面积;另一种是省级的概查,即用航空像片先进行野外调绘,然后转绘到地形图上量算面积。概查的基本单位到乡,汇总出分县的土地利用分类面积。土地利用现状只要求一级分类,线状地物面积可利用选点求出系数的办法计算。
土地利用现状详查是为了给国家计划部门提供土地的精确数据,给土地管理提供可靠的基础资料,所利用的基础图件是:农区近期比例尺为1∶10000(或大于1∶10000)、重点林区1∶25000、一般林区1∶50000、牧区1∶50000或1∶100000的地形图,以及相应比例尺的航片或影像平面图。通过野外调绘和补测,将地类界、权属和行政界,以及变化了的地物界线转绘到地形图或影像地图上,以修绘后的地图作为工作底图,量算出各类土地面积。线状地物的面积要利用实量宽度和图上量算长度来计算。县级详查的基本单位,农区到村,林区和牧区到乡,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到二级。因此,详查的成果,求积方法和精度都比概查要准确。
土地详查应达到的要求是:①要查实村和农、林、牧、渔场生产队(或分场)等基层单位的土地面积,建立起土地统计制度;②满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国营农、林、牧、渔场等单位制定土地利用规划以及因地制宜组织农、林、牧、渔业生产,实行科学种田、科学养殖的要求;③满足制订国民经济计划、农业区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要求;④满足按单位进行土地登记、建立土地档案全面管理土地的要求。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是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的规范性文件,具有法律效力。这个规程分总则、土地利用现状分类、调查的准备工作、外业调绘、航片转绘、土地面积量算、土地利用现状图和调查报告、检查验收等八章,对有关问题作出了详细规定,是进行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的依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需要,对规程的未尽事宜颁发补充规定,但不能与规程相抵触,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备案。这一规程主要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土地资源调查工作的要求,适应全国县级土地利用现状详查工作的要求制定的,原则上可以适用于城市,但在有些内容上则需要根据城市土地调查的特点进行补充和修订。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工作应当按照《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的规定,按以下步骤进行:①调查的准备工作;②外业调绘;③航片转绘;④土地面积量算;⑤编制土地利用现状图;⑥编写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报告;⑦调查成果的检查验收;⑧成果资料上交归档。
土地利用现状详查结束后,应提交以下主要成果:①土地总面积和各类土地面积统计表;②各级行政区域的土地面积统计表;③县(市)、乡(区)土地利用现状图;④县(市)土地利用调查报告和乡(区)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说明书;⑤县(市)、乡(区)土地边界接合图表。调查工作的野外记录、调绘航片、计算数据、图件等原始资料,应整理装订成册,由县(市)土地管理部门归档保管。
在编写的说明书中,应包括以下内容:①土地面积清查的日期、方法、步骤、资料来源、人员组成、经验与问题等;②当地的自然、社会经济情况;③土地利用现状,各类土地的面积、分布、特性和土地利用方面的经验与问题;④意见和建议,即对调查用地结构、布局,以及其它合理利用土地和加强土地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