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地使用费
书籍:土地管理法手册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土地管理法手册》第205页(298字)
外商投资企业用地,不论新征用土地,还是利用原有企业场地,都应由当地政府收取场地使用费。场地使用费的计算,应包括征用土地的补偿费用、原有建筑物的拆迁费用、人员安置费用,以及为外商投资企业直接配套的厂外道路、管线等公共设施应分摊的投资等因素。目前,许多地方把场地使用费分解成两部分,即土地使用费和场地开发费。前者是土地有偿使用性质,是土地所有权的经济体现;后者属土地开发补偿性质。
场地使用费一般按年每平方米面积计收,原则上沿海地区应高于内地,大中城市应高于中小城市,投资条件好的地区应高于其它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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