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工会工作手册

提前退休工种有哪些?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企业管理出版社《工会工作手册》第394页(765字)

提前退休工种是指职工可以提前退休的特殊作业岗位。我国对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工种实行提前退休的制度。我国提前退休工种的审批权,在1985年以前由劳动人事部行使。1985年3月4日劳动人事部颁布的《关于改由各主管理部门审批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中,把提前退休工种的审批权授予各主管理部门行使。

《关于改由各主管部门审批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对提前退休工种的条件作如下规定:

(1)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工人,无论现在或过去从事这类工作,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以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办理退休:①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的;②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的;③从事其他有害身本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的。

(2)以上所说高温作业,应符合GB4200-84《高温作业分级》标准中第4级:繁重体力劳动作业,应符合GB3869-83《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的第5级;高空作业,应符合GB3608-83《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的第2级,并经常在5米以上的高处作业,无立足点或牢固立足点,确有坠落危险的。

(3)常年在海拔3500米以上高山高原地区和常年在摄氏零度以下的冷库、生产车间等低温场所工作的工人退休时,可以参照从事井下、高温作业工人的有关规定办理;常年在海拔4500米以上的高山、高原地区工作的工人退休时,可以参照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工人的规定办理。

现今,有些已有了变动。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