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工会工作手册

工会组织在企业劳动争议调解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什么?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企业管理出版社《工会工作手册》第560页(1570字)

工会组织在企业劳动争议调解过程中的地位是指其在企业劳动调解过程中的法律地位,即表现为其享有的职权和应承担的责任。《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明确规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必须有企业工会代表,企业工会代表由企业工会委员会指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企业工会代表担任。调解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企业工会委员会。显然,企业劳动争议的调解工作由工会组织负责,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工作,由工会代表主持。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调解委员会的另外两方代表,分别为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也就是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的代表,而工会则是与争议无利害关系又与双方当事人联系密切的中间机构,从工会的职能看,工会是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包括企业集体利益),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故由工会来负责主持调解工作是适宜的。

工会组织负责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必须赋予其相应的职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工会享有调查权,即对争议事实进行调查取证;要求处理权,对企业单位违法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有权要求其纠正、认真处理;协商建议权,对劳动事项,工会有权与企业协商提出处理方案;调解权,即工会有权提出调解意见,主持调解工作,对达成协议的要检查督促调解协议的执行;支持起诉权,对职工争议向法院起诉的,工会在法律上事实上提供帮助,直到代理诉讼;宣传、教育权,工会在调解过程中,应对当事人进行法制教育,使企业依法管理,职工依法办事,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工会参与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的工作方针是“预防为主,防调结合”,调解为主、基层为主。工会在调解中的作用表现为: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和调解工作制度;培训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人员;维护企业与职工的合法权益;预防劳动争议,促进企业劳动关系协调发展,从而促进生产发展,促进改革和经济建设的发展。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工会参加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的实践,工会在企业劳动争议调解中的作用是多方面的,主要表现在:

(1)帮助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健全调解工作制度。1987年以来,各级工会组织面向基层,服务基层,至1992年共帮企业建立一级或二级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15.4万个,不少企业还在车间、班组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小组,设调解咨询员,在企业形成劳动争议调解网络。各级工会还帮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建立健全了调解工作制度,使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逐步走向程序化、制度化。

(2)培训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人员。近几年以来,各级工会组织与劳动部门配合举办各种类型的劳动争议调解培训班,培训调解员上百万人,在工会系统建设起一支懂法律、熟悉调解业务、联系职工群众的工会调解劳动争议队伍,这支队伍活跃在基层,在预防和调解劳动争议中做了大量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受到企业和职工群众的欢迎。

(3)调解了大量劳动争议,维护了企业与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改革和建设的发展,几年来,企业工会参与调解了32万多件劳动争议,约有90%的争议通过调解解决,有效地维护了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保护双方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改革和建设的发展。

(4)预防劳动争议,促进企业劳动关系的协调。发挥工会组织植根基层、联系群众广泛的优势,通过参与立法、参政议政、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等多种渠道和方式开展劳动争议预防工作,有效地减少和防止劳动争议的发生,促进了企业劳动关系的稳定与协调发展。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