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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竞赛的组织机构是什么?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企业管理出版社《工会工作手册》第789页(697字)

成立组织机构是搞好竞赛的前提,组织机构要从实际需要出发,因事而定,灵活掌握。(一)成立组织机构(见例一、例二)各组织机构职能:①组织委员会:负责领导竞赛的全部工作。②秘书长、副秘书长(或办公室主任、副主任):负责召开组织委员会并执行决议;制订竞赛规程和工作计划;指导、检查、协调下属机构的工作;处理日常行政工作等。③办公室(秘书处):负责起草文件、报告、决定;收发文件、管理公章和接待工作;协调其他部(组)的工作。④竞赛部:负责竞赛、裁判、编排、场地器材;解决竞赛中的问题。⑤宣传部:负责大会宣传报道和布置会场等工作。⑥行政部:负责编制预决算,安排住宿、交通,保证物资供应及医疗卫生工作等。⑦保卫部;负责大会治安保卫工作,维持秩序,指挥参观车辆等工作。(二)制定和发出竞赛规程。竞赛规程包括:①运动会名称;②目的、任务和要求;③参加单位;④日期和地点(包括报告、报到和离会的时间);⑤参加办法(规定各单位参加的人数,每项的人数)和报告手续;⑥竞赛办法:包括项目,运动员资格,采用什么样的比赛方法,竞赛奖励办法,单位标志,注意事项。(三)制定工作计划。主要是各部门提出工作的具体任务和要求,完成各项工作的具体日程。(四)编制大会经费预算。根据(1)竞赛规程规定的参加比赛的人数录取名额;(2)奖励办法;(3)器材添置和维修,场地维修;(4)各项筹备工作及竞赛中的其他开支,进行编制。(五)制订运动员裁判员、教练员手册及评选优秀运动队、优秀运动员、裁判员的办法。(六)场地,器材及奖品的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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