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故发生后,工会怎样办?
书籍:工会工作手册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企业管理出版社《工会工作手册》第1001页(655字)
发生工伤事故后,基层工会应根据自己的职责,有条不紊地做好以下工作:
(1)迅速奔赴现场,发动职工抢救伤员和国家财产。督促行政保护好事故现场,做好现场拍照或绘制简明示意图的工作。未经上级部门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和拆除现场。
(2)监督行政执行关于伤亡事故报告的规定。要求行政部门有关人员尽快将事故概况快速向企业主管部门、当地劳动部门和上级工会报告。
(3)参加事故调查小组。以参与整理笔录材料和必要的技术鉴定,并从多方面分析事故原因和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做到“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并监督企业行政在一个月内将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上报。
(4)追究造成重大事故的责任者。凡是违反规章制度的工人或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干部,以及玩忽职守的国家工作人员,造成重大伤亡事故者,都要严肃处理,直至刑事处分。工会应协助企业安全部门,把本企业所发生的重大伤亡事故,特别是恶性事故,立即向当地检察院报告。
(5)工会要派人到受伤者的家中,进行慰问。要督促有关部门做好伤员的治疗护理工作,帮助伤员及其家属解决生活困难。对于因工死亡的职工,做好善后处理、抚恤亲属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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