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的任务和职能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企业管理出版社《地税业务手册》第11页(993字)
一、任务
国家税务总局是国务院主管国家税务工作的职能机构,其主要任务是要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加快税制改革和巩固、完善税制的步伐,强化税收的组织收入和对经济宏观调控及监督功能,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主要任务具体可概括为以下四项:
1.适应建立、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改革和巩固、完善税制,建立健全税收法制。
2.按照整个经济体制改革和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强化税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及监督功能,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3.坚持以法治税,严肃税收法纪,强化税收的征管和监控,组织国家财政收入。
4.搞好税务系统组织建设和税务干部队伍建设,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业务培训,更好地为国收税,为民服务。
二、职能
国家税务总局的职能包括以下两部分:
(一)需要强化的职能
需要强化的职能有:参与拟定税法、税收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研究完善税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强化税收在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合理配置资源和保证企业公平竞争等方面的重要调节作用;加强税收,保障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加强税收管理,建立健全以税收征管法为核心的规范、科学的征管体系,运用各种现代化手段提高税收征管水平;加强税法宣传,增强全民的纳税意识;适应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要求,对国家税务局系统实行机构、编制、干部、经费的垂直管理,协同地方人民政府对地方税务局实行双重领导。
(二)需要逐步下放或转移的职能
需要逐步下放或转移的职能主要有:在合理调整税制结构,强化中央调控权的前提下,将地方税的管理权下放给地方;将部分社会性、群众性、服务性工作转移由依法认定的社会中介机构承担,例如税务咨询、代理机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