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内亚渔业违法处理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1230页(183字)

几内亚《关于几内亚海商法典和法律》第571条规定,依照法官的命令,指定将从渔场、渔轮或小船上,或从买卖商或制造商家中查抄的渔网、渔具或器材予以销毁。将因不法行为而被查封的类、贝类或甲壳类公开拍卖。在违法者抗拒执法的情况下,依照本法上述240条指派的人员有权直接请求国家警力镇压有关的违法者,扣押禁用的渔具和诱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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