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工作的保密纪律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新世纪党的基层组织工作实务手册》第242页(405字)
宣传工作要遵守保密纪律,就是在宣传工作中,对关系国家安全、党和国家利益等重大问题,依照法定程序和党组织规定的,只限于一定范围人员知悉的事项,不得公开宣传。党的宣传工作是一项面对大众的活动,涉及社会各个方面。宣传工作的任何疏忽大意都可能造成泄密,给党和国家带来损失。中国共产党的章程和其他有关规章,都有关于党员必须严守党和国家秘密的规定。党的宣传工作保密内容主要有:未公开发表的人事制度、人事变更、机构编制、内部会议形成的秘密文件、讲话、资料、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内部活动、未经有关部门同意公开发布的各种统计数字、科研项目、成果、技术、工艺、基地等等。
党的基层组织的宣传工作要注意提高遵守保密纪律的自觉性,对一些宣传内容要主动听取有关部门的意见,设有密级的内部资料公开发表前,应作必要的技术处理并征得有关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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