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工作的基本方针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新世纪党的基层组织工作实务手册》第399页(409字)

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基本方针是,坚持预防为主、教育为主和严格执行纪律相结合。这一方针,充分体现了党注重思想建党的优良传统,揭示了教育为主和严格执行纪律的辩证关系。搞好教育,是党员自觉遵守和维护纪律的基础,也是预防党员违犯纪律的有效措施;严格执行纪律是挽救犯错误的党员、教育广大党员,遏止违纪行为的必要手段,二者是相辅相成的。坚持这个方针,要求在纪检工作中,具有“护士”精神。要爱护同志,把重点放在预防和教育上,着眼于提高党员遵守和维护纪律的自觉性,随时都要在群众中注意了解党员的党风党纪的状况,有了问题对症下药,治病救人。做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使党员有思想问题愿意向组织谈,使群众对党员中的问题愿意向党组织反映。具有“卫士”精神。要坚持有纪必依、违纪必究、执纪必严,做到刚正不阿,铁面无私。对那些违法乱纪、屡教不改、败坏党风、证据确凿的,要严格执行纪律,决不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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