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是国家政治体系中重要的社会政治团体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新世纪党的基层组织工作实务手册》第536页(901字)

工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主要是通过它与工人阶级政党和国家政权机关的关系,体现出它是无产阶级专政(在我国即人民民主专政)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工会是工人阶级的阶级性与群众性相统一的组织,是近代社会的重大历史产物。工会这一性质决定了它在其政党执政之后,不仅在经济方面发挥作用,而且更应当体现在政治方面,体现在参加国家和社会生活管理上。因此工会在政治上的使命和作用不仅没有结束,而且应发挥得更充分。

中国工会十一大指出,工会是国家政治体系中重要的社会团体,这表明了我们对工会的性质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确认工会是重要的社会政治团体,在国家政治结构、政治生活中赋予工会应有的地位,使工人阶级广大群众的主张和意见能够反映到各个层次的决策过程中,这对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各方面都将起到极为重要的作用。

我国的政权机关执行着人民民主专政的职能。在与工会的关系上,两者有着共同的阶级性,共同的指导思想,都以党的领导作为自己的根本保障。因此,工会与政权机关具有一致性,在这个基础上,工会就成为政权机关的重要社会支柱和合作者,起着工人阶级群众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参政议政的民主渠道作用。政权机关的管理职能,需要人民群众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广泛地参政议政,间接地参与对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工会代表和组织职工群众参政议政,是职工群众行使自己民主权利的一个重要体现和重要渠道。目前,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地方各级人大,都有工会代表参加;各级人民政协,工会作为一个人民团体参加其中。职工群众的代表及其工会组织在人大和政协参与包括立法在内的各项国家大事的讨论、决定,反映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工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是实实在在的,有保障的。

随着新《工会法》的颁布施行,工会对政府工作的民主参与和社会监督进一步得到发展,工会在我们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实际地位和应有作用进一步得到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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