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集体领导制度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新世纪党的基层组织工作实务手册》第666页(391字)

集体领导制度是党的领导制度中最基本的内容。所谓党的集体领导制度,是指党的一切重大问题必须由相应的集体作出决定的原则,是党的民主集中制在领导工作中的体现,是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之一。

健全和实行集体领导制度应该达到这样的要求:一是要明确重大问题的范围。凡涉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大事;重大工作的部署;干部的重要任免,调动和处理;有关群众利益方面的重要问题以及上级领导机关规定应由党委集体决定的问题,都必须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二是要确保领导个人的权力不能超过领导集体的权力。下级领导集体必须服从上级领导集体。三是要建立和完善各级党组织的工作规则、议事规则和表决制度。四是要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五是要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用其他组织形式或理由取代党委会的集体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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