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建党组织,或调整党组织设置,要办哪些手续?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新世纪党的基层组织工作实务手册》第696页(744字)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党组织也是党的一级基层组织,它的建立和调整也要按照党的组织程序进行。当前要特别注意的是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的建立和调整步伐要与企业的发展,企业组织结构的变化相适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的设置和调整,要与企业的组织结构调整同步考虑、同步进行,这是确保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在组织结构调整过程中党的工作不停,党员队伍不散,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前提。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进行组织结构调整时,企业组织结构形态发生了变化,党组织的名称、隶属关系也可能发生变化,但从根本上说,开展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宗旨、在企业中建立党组织以及党组织开展活动的目的、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要求,并不随企业组织结构的调整而发生改变,更不能在企业组织结构调整后,出现“有党员无组织、有组织无活动”,或者党组织找不到上级的现象。因此,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酝酿组织结构调整方案时,上级党组织要根据实际情况,指导企业将党组织的设置、隶属关系调整等问题作为重要内容考虑进去,该组建的要及时组建,该改建的要及时改建。国有、集体企业改组为非公有制企业,要根据企业规模、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同步改建或组建党组织,并相应调整和明确党组织的隶属关系和职能。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建党组织,或调整党组织的设置,必须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履行相应的手续。具体说,在农村或小城镇的企业新建立党支部,由乡镇有关部门党组织或企业所在村党组织筹建,报乡镇党委审批。在大中城市的由辖区街道党委审批。建立党委的,须经县(市、区)委批准。已建立党组织的企业调整党组织设置的,由企业党组织提出申请,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审批权限按建立党组织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