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贝类贮藏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1098页(195字)

法国1994年《关于鲜活甲壳类水生动物产品市场卫生条件的条例》规定,临时性贮藏和清洗甲壳类水生动物要依据不同生产区而不同,甲壳类水生动物临时贮藏条件和临时贮藏区,卫生条件管理要遵守立法中关于管理、设备、操作和卫生条件的规定,并要获得授权。只有符合感官、微生物、物理、化学等标准的甲壳类水生动物才可供人们直接消费,其产品包装上注明卫生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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