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水资源资助拨发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1952页(212字)

英国1963年《水资源法》第90节第1条规定,水资源委员会有权向各河流管理局拨发涉及下列事宜的、经该大臣决定的款项:(1)该河流管理局为得到、记录降水量、蒸发量、内陆水的流量、水位、水量和其他有关事宜的情报而花费的费用,但以进行那些据该河流管理局制订的水文大纲未要求获得或记录的测量而花的费用为限;(2)由该河流管理局据水资源委员会的指示或其他要求而进行的任何实验性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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