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加利亚自然保护机构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2350页(214字)

保加利亚《自然保护法》规定,为研讨自然保护的基本问题及合理利用自然财富,在自然环境保护委员会下设立自然保护委员会和管水委员会;祖国阵线全国委员会所属的全民自然保护委员会及其各级机关对自然保护机构给予社会协助,在祖国阵线各级委员会下建立社会自然保护小组,在这些小组下建立自然保护者志愿队;保加利亚科学院对自然保护的科学研究工作实行总的领导,并根据已经确定的规划对该工作进行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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