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组织关系转移要与本人的人事档案管理一致吗?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流动党员管理手册(第二版)》第16页(217字)
根据中央组织部和人事部的有关文件规定,跨地区流动的党员的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的人才(劳动力)流动服务机构管理,也可由其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才(劳动力)流动服务机构管理。而跨地区流动的党员,凡有固定地点、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则应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至流入地或单位党组织,以便于党组织对其进行教育管理和本人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由此可见,党员的组织关系转移不一定要与本人的人事档案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