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党组织对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请示的批复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党的基层组织会议知识手册(第三版)》第11页(332字)
上级党委收到下级党组织关于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后,应责成组织部门对下级党委的请示进行审查,提出批复意见,经党委集体讨论同意后,下发批复文件。批复的主要内容是:
(1)对大会召开时间、议程的意见;
(2)对代表名额和构成原则、差额比例的意见;
(3)对党的委员会委员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及常委、书记、副书记名额、差额比例的意见;
(4)对选举办法的意见;
(5)其他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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