酝酿讨论接收新党员的支委会会议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党的基层组织会议知识手册(第三版)》第73页(1092字)
讨论通过接收新党员的会议是支部党员大会,但在提交支部党员大会前,需要召开支委会会议进行酝酿讨论,提出初步意见,然后由支委会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
1.做好准备工作
(1)对发展对象进行政审,包括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应审查清楚。
(2)审查入党手续是否完备。包括入党申请书、入党志愿书、考察纪实等。
(3)通过个别谈话或座谈会方式,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和反映。
(4)同发展对象谈话,进一步了解入党动机是否端正,入党条件是否成熟。
(5)一般情况下,应听取党小组的意见。党小组讨论并不是发展党员的必备程序,不能将其作为检查入党手续是否完备的一个依据。如果召开党小组会进行初步讨论,形成意见报告支委会,也是可以的。
2.重点讨论的问题
(1)审查手续,按党员标准讨论发展对象是否具备了党员条件。
(2)培养考察工作是否成熟。
(3)可否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形成决议。
(4)安排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做好会前的准备工作。
3.应当注意的问题
(1)在党小组酝酿讨论时,如果多数党员不同意发展,不要急于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可再行酝酿讨论。如果支委会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和进行严格审查后,认为确已具备发展条件,也可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
(2)有三种情况支委会会议不能讨论发展党员,一是支委会刚刚选举产生,尚未经上级党组织批准的,不能讨论发展党员,应待上级党组织批准确认后,才能讨论发展党员。二是处于瘫痪半瘫痪状态的党支部不能讨论发展党员,需经整顿好了后再行讨论发展党员。三是临时党支部有权接受申请入党人的入党申请,并在建立正式党支部后负责向新的党支部介绍申请人情况,但无权讨论发展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