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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尖杉酯碱

出处:按学科分类—医药、卫生 第二军医大学出版社《肿瘤科药物手册》第125页(2071字)

【制剂规格】:

粉针剂:1mg,2mg。

【药理作用】:

本品为细胞周期特异性药,能抑制真核细胞蛋白质的合成,使多核聚糖体解聚,是干扰蛋白核体功能的抗肿瘤药物。本品对细胞内DNA的合成亦有抑制作用。对G1、G2期细胞杀伤作用最强,而对S期细胞作用较小。与巯嘌呤、阿糖胞苷等无交叉耐药性。

本品口服、肌内注射均吸收慢而不完全,主要用于静脉注射。静脉注射后在骨髓内的浓度最高,肾、肝、肺、脾、心及胃、肠次之,肌肉和脑中最低。静脉注射2h后,本品在各组织的浓度迅速下降,而在骨髓的浓度下降较慢。血浆T1/2为3~50min,体内代谢较为活跃,主要代谢在肝内进行,但其代谢物尚不明确。经肾脏及胆道排泄,少量经粪便排泄,在排出物中原形药占1/3。24h内可排出给药量的50%,其中42.2%经尿排出,6.3%经粪便排出。<适应证>=适用于各型急性非淋巴细胞性白血病的诱导缓解期及继续治疗阶段,尤其对急性早幼粒细胞性白血病、急性单核细胞性白血病、急性粒细胞性白血病疗效更佳,对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及红细胞增多症等亦有一定疗效。

【用法、用量】:

临用时加5%葡萄糖注射液250~500ml使溶解。

(1)成人常用量。静脉滴注:1~4mg/d,缓慢滴注3h以上,如血细胞无急骤下降,可连续滴注40~60d,或1~4mg/d,以4~6d为1疗程,间歇1~2周再重复用药。肌内注射:1~2mg/d加入苯甲醇2ml中注射,以4~6个月为1疗程,间歇1~2周重复用药。

(2)小儿常用量。静脉滴注:0.08~0.1mg/(kg·d),40~60d为1疗程;或间歇给药,0.1~0.15mg/(kg·d),5~10d为1疗程,停药1~2周再重复用药。

【药物相互作用】:

本品与其他有抑制骨髓作用的抗肿瘤药物或放疗合并应用时,应调节本品的剂量与疗程。蒽环类抗生素有慢性心肌毒性作用,因此在本品用量偏大或用于老年的病人时会产生急性心肌毒性,应避免对已反复采用多柔比星或柔红霉素等蒽环类抗生素治疗的病人应用本品,以免增加心脏毒性的可能。

【不良反应】:

(1)骨髓抑制:本品对骨髓各系的造血细胞均有抑制作用。对粒细胞系的抑制较重,红细胞系次之,对巨核细胞系的抑制较轻。

(2)心脏毒性:较常见的心脏毒性有窦性心动过速、房性或室性过早搏动及心电图出现S-T段变化和T波平坦等心肌缺血表现,极少数病人可出现奔律,程度不一的房室传导阻滞及束支传导阻滞、心房颤动等。

(3)低血压:文献报道当本品每次剂量>3.0mg/m2时,部分病人于用药后4h左右会出现血压降低的现象。

(4)消化系统:常见的症状为厌食、恶心、呕吐,少数病人可产生肝功能损害。

(5)个别病人可产生脱发、皮疹等。

【注意事项】:

(1)为避免胎儿死亡及先天畸形的发生,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2)由于老年病人对化疗耐受性较差,因而选用本品时亦需加强支持疗法,并严密观察各种不良反应。

(3)对诊断的干扰:白血病时有大量白血病细胞被破坏,采用本品时破坏会更多,血液及尿中尿酸浓度可能增高。

(4)心血管疾病:静脉滴注速度过快或长期持续、重复给药时,会产生各种心脏毒性。动物实验表明,大剂量本品静脉注射会明显减少冠状动脉的血流量,故使用本品时,静脉滴注速度宜慢。对原有心律失常及各类器质性心血管疾病病人,应慎用本品;对严重或频发的心律失常及器质性心血管疾病病人则不宜选用本品。上述各项心脏毒性,除十分严重者,一般多于停用本品后消失。

(5)下列情况应慎用:骨髓功能显着抑制或血象呈严重粒细胞减少或血小板减少病人,有心律失常等器质性心血管疾病病史、症状或体征的病人,肝功能或肾功能损害,有痛风或尿酸盐肾结石病史病人。

(6)用药期间应定期随访检查下列各项:①周围血象,每周应随访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血小板、血红蛋白量1~2次,如血细胞在短期内有急骤下降,则应每日观察血象;②肝功能,包括血清一分钟胆红素、总胆红素、谷丙转氨酶等;③心脏体征及心电图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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