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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监督检查的形式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山大学出版社《质量工作者手册》第434页(413字)

《产品质量法》公布以后,国家技术监督局在《关于对产品质量监督计划实行统一管理的通知》中,将原来的市场商品质量监督抽查与监督抽查合并,使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的4种形式调整为3种形式:

(1)监督抽查,包括国家技术监督局安排的监督抽查、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安排的监督抽查和地方技术监督部门安排的监督抽查。

(2)统一监督检验,指国家技术监督局针对产品质量问题较多的某类产品,布置在全国范围进行统一监督检查。

(3)定期监督检验,即本行政区域的技术监督部门代表同级政府对生产、流通领域的产品质量进行定期监督检查,重点是国家、省级监督抽查不合格且质量问题较大的产品、关系到消费者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以及群众反映质量问题突出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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